+

JB/T 8173-2000故障录波屏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00-10-01

标签: 机械行业标准(JB)

〖CJJ58-2009〗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0-08-01

2.1.4 出厂水水质必须达到使管网水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规定的要求。 2.2.1 供水厂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地区的原水水质特点对进厂原水进行水质检验。当原水水质发生异常变化时,应根据需要增加检验项目和频率。 2.7.1 供水厂使用的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水处理材料、水处理药剂,应具有生产许可证、省级以上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化验报告,并应执行索证及验收制度。 2.8.6 化验室所用的计量分析仪器必须定期进行计量检定,经检定合格方可使用。计量分析仪器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校验和维护。 3.1

标签: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建造师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CJJ207-2013〗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4-06-01

7.4.10 对水下穿越管,应明确保护范围,并严禁船只在保护范围内抛锚。 7.4.12 作业人员进入套管或箱涵前,应强制通风换气,并应检测有害气体,确认无异常状况后方可入內作业。 7.5.3 作业人员下井维修或操作阀门前,必须对井内异常情况进行检验和消除;作业时,应有保护作业人员安全的措施。 8.1.2 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定期经专业认证机构检验合格。 8.2.8 用于贸易结算的水表必须定期进行更换和检定,周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道直径15~ 25的水表,使用期限不得超过6a; 2 管道直径40~ 50的水表,使用期限不得超过4a; 3 管道直径大于50或常用流量大于16

标签: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CJJ252-2016〗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7-05-01

3.5.1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使用的水处理材料及药剂,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及化验报告,并应执行索证及验收制度。 4.7.3 氯库的漏氯检测报警装置及防护用具必须完好有效。 4.7.6 在搬运和配制氯酸钠过程中,严禁用金属器件锤击或摔击,严禁明火。 4.8.10 清水池的排空管道、溢流管道严禁直接与下水道连通。

标签: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CJJ60-2011〗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1-01

2.2.13 各种设备维修前必须断电,并应在开关处悬挂维修和禁止合闸的标志牌,经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操作。 2.2.20 构筑物、建筑物的护栏及扶梯必须牢固可靠,设施护栏不得低于1.2m,在构筑物上必须悬挂警示牌,配备救生圈、安全绳等救生用品,并应定期检查和更换。 2.2.24 污泥消化处理区域及除臭设施防护范围内,严禁明火作业。 2.2.25 对可能含有有毒有害气体或可燃性气体的深井、管道、构筑物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维修操作前,必须在现场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不得在超标的环境下操作。所有参与操作的人员必须佩戴防护装置,直接操作者必须在可靠的监护下进行,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

标签: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CJJ68-2016〗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7-03-01

3.1.4 分流制排水系统中,严禁雨水和污水管道混接。 3.1.5 严禁重力流排水管道采用上跨障碍物的敷设方式。 3.3.4 当巡视人员在巡视中发现井盖和雨水箅缺失或损坏后,应立即设置警示标志,并在6h内修补恢复;当相关排水管理单位接报井盖和雨水箅缺失或损坏信息后,必须在2h内安放护栏和警示标志,并应在6h内修补恢复。 3.5.11 潜水检查的管渠管径或渠内高不得小于1200mm,流速不得大于0.5m/s。 3.8.7 未经处理的建设工地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管渠。 4.1.2 维护泵站设施时,必须先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进行检测与防护。 4.1.7 泵站起重设备、压力容器

标签: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QJ2850A-2011航天产品多余物预防和控制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1-10-01

标签: 航天行业标准

〖CJJ175-2012〗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利用工程运行维护技术规程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5-01

3.3.2 在使用仪器仪表时,必须采取静电防护措施,严禁徒手接触仪器仪表。 3.3.3 清理机电设备及其周围环境时,严禁擦拭设备运转部位,冲洗水不得溅到电缆头和电机带电与润滑部位。 3.3.5 维修设备时,不得随意搭接临时动力线。 3.3.7 维修设备时,维修人员严禁穿戴化纤类工作服,在密闭室内严禁携带通信设备。 4.3.1 导气井井口氧气浓度超过2%时,应减少阀门开度。当查明存在进氧点时,应视情况关闭导气井阀门直至进氧故障排除。 4.3.3 风机启动前,风机正压管段所有管道和设备必须进行氮气冲扫。 4.3.4 风机和变频器检修必须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进行。 4.3.6 风机运行时

标签: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市容环境卫生

1 2 3 4 5 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