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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4-22
近日,黑龙江住建厅对40名二级注册建造师下发了《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原文如下:我厅于2023年10月对我厅核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开展了核查工作。通过社保数据比对,发现孙井民等99名二级注册建造师存在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的情形。上述人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我厅按照上述人员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的地址及联系方式,通过邮政挂号信方式寄送了《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截至2024年3月28日,经查询邮寄状态,仍有40名人员未签收或非本人签收,请列入名单人员自公告之日起30内到我厅领取《撤销行政许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2-09
目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说明........................................ 3考试说明.....................................................................................................4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考试大纲.................................................... 6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大纲........................
标签: 其他资料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8-18
6月26日,河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取得北京市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人员随疏解企业在雄安新区注册的通知》(冀建人教〔2024〕10号)。经请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自发文之日起,取得北京市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资格随北京疏解企业到雄安新区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入雄人员),符合相关条件后,可申请在雄安新区注册。截至目前,多省市实现二建跨地区注册执业!京津冀:注册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建筑业企业中的二级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京津冀区域内承揽工程项目。沪苏浙示范区:二级建造师等由沪苏浙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合格标准、统一证书样式,取得的证书可在示范区内任一省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1-03-31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7-19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4-24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3-10-26
近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1、企业资质有效期不再像之前那样自动延续,已经到期或今年12月31日之前要到期的资质,现在就需要开始申请延续。如果不延续,过了12月31日,资质将作废。也就是这些企业要在剩下的2个多月的时间内集中申请。2、申请延续要按照资质标准配齐建造师等人员,审批时会对注册人员进行核查。该通知原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为统筹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延续工作,现就有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11-21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10-07
近期,安徽、甘肃、浙江、四川等地住建厅发布了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重点核查注册建造师等:安徽通知重点内容:1、对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重点考核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可以同时计为注册建造师(符合相应要求)。2、面对年底前集中延续的工作形势,各地要积极完善企业资质延续审批机制,提升审批效率,办理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3、企业要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打击。4、强化对审批工作人员、资质审查专家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追责机制,打击不法中介机构,切实防止利益输送和权力寻租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甘肃通知重点内容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3-11-15
近日,浙江省住建厅、发改委、交通运输厅、水利厅联合发文,以下是我梳理出来的重点:①现阶段主要核查资质标准对应的注册建造师条件。②按周开展核查,于每周一生成动态核查结果。③不合格的企业限期整改。④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得在我省参与相应资质的招投标活动,不能承揽新的工程;整改不通过的,由资质许可机关依法撤回相应资质。也就是说,企业想短期用证难了,必须长期保持符合资质标准的建造师数量。此举既保障了建造师的权益,又规范了用证市场。这就厉害了!通知原文: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1-11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搞好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一、授课要点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安全生产法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确立。2.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3.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几点要求。二、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安全生产法》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规定为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所谓“安全第一”就是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在处理保证安全与实现生产经营的其他各项目标的关系上,要始终把安全特别是从事安全管理和其他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实行安全优先的原则。所谓“预防为主”就是对安全生产的管理 ,主要不是在发生事故后去组织抢救,进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9-01
目录1编制原则 12质量风险管理机构及职责 12.1质量管理小组 12.2项目部的管理职责 22.3项目部各部门职责 22.4各参建单位职责 23主要质量风险源的分析 44主要质量风险源监控要点 44.1路基填方 44.1.1清表深度不够 44.1.2路基基底压实度不够 54.1.3黄土含水量过高 54.1.4粉砂质土较厚 54.1.5软基处理不规范 54.1.6新老路基结合处处理不规范 64.1.7蓄滞洪区路基水毁 64.1.8蓄滞洪区低填路基处理不好 64.1.9纵、横向填挖交界处处理不好 64.1.10台背、涵背回填处理不好 74.2路基挖方 74.2.1浅挖路基处理不好 74.2.2挖
标签: 市政工程项目管理 市政桥梁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1-11
交底内容: 一、基本规定在施工中必须执行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运用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事故隐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及各专项施工方案开展工作。二、交底内容1、安全管理1.1、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执行经理主持安全生产活动,并配备专职安全人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1.2、项目部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体职工都必须在各自岗位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1.3、项目部应配备专职安全资料员,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1.4、项目部的管理要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文
标签: 公路道路工程施工技术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