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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5-01-06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9-18
近日,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S40宁国至枞阳高速公路池州段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二次)项目的终止公告。为什么是二次,因为第一次是因为投标人不足三家流标了。第二次,又因为该项目的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投资人履约担保和签订《投资协议》,导致其中标资格被取消。这个项目可真是命途多舛啊。
标签: 工程中标信息 建筑工程施工检验试验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1-21
继天津人社局官宣一造可直接认定工程师职称后,黑龙江近日也发布通知:一造可直接认定工程师/审计师!黑龙江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规范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黑人社规〔2023〕2号),重新规范建立了50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关系,同时对政策文件依据进行了调整更新。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按管理权限及相关规定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无需换发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增加了“取得职业资格后未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不予计算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规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有明确对应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3-10-25
证书考试+应用小知识:问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你知道准入类职业资格 与 水平类职业资格是怎么来的吗?他们又是怎么区别划分的吗?答准入类职业资格和水平类职业资格均来自《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以我们要明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按照人员分为:一、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 二、技能人员 职业资格其中“一、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又按照资格性质划分为: 1、准入类职业资格(33项) 2、水平类职业资格(26项)准入类与水平类的性质划分区别的:准入类职业资格: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7-2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 序 号 种 类 作业项目 项目代号 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A 2 锅炉作业 工业锅炉司炉 G1 电站锅炉司炉(注1) G2 锅炉水处理 G3 3 压力容器作业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 R1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 R2 氧舱维护保养 R3 4 气瓶作业 气瓶充装 P 5 电梯作业 电梯修理(注2) T 6 起重机作业 起重机指挥 Q1 起重机司机(注3) Q2 7 客运索道作业 客运索道修理 S1 客运索道司机 S2 8 大型游乐设施作业 大型游乐设施修理 Y1 大型游乐设施操作 Y2 9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6-07-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1-12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21-08-01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4-28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7-28
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建人〔2018〕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水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局),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统一和规范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设置和管理,提高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素质,提升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现将《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3-11-04
近日,陕西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公布杨丹等33人注册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师疑似“挂证”名单的公告(第二批)》。33人疑似“挂证”。逾期未申诉或申诉理由不正当的,省厅将于12月15日起按“挂证”进行处罚,对存在“挂证”行为的注册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师,依法撤销其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纳入注册异常人员名单进行管理,并在我厅官网予以公布。对认定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通报,并推送企业信息至相关信用评价体系。原文如下:各相关企业和人员: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和《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1-07
近日,江苏发布《关于2023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审查有关事项的说明》,其中提到将对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2024年1月3日至9日由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第一次资格审查,1月10日至1月19日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全省材料进行第二次审查,审查对象须按照审查流程有关要求网上上传有关审查材料。原文如下: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6-01-01
标签: 安全行业标准(G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