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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11-08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4〕3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为指导我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我厅组织修改完善了《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5-26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4-29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5-10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6-29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9-14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2-03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8-03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5-11-01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7-18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3-28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0-11-01
标签: 职业卫生标准(GBZ)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1-12-28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3-26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1-12-25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3-11-23
建设、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与中标通知书一致,到岗履职,无故不得更换!1、施工现场建设(开发)、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应经企业法人代表书面授权且与中标通知书一致,到岗履职,无故不得更换,数量与工程规模匹配。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均应具备工程序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执业注册师资格。2、监理(全过程咨询)单位项目人员配备应满足《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指南(试行)》(鲁建质安函〔2023〕6号)有关要求,严格履行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监理责任,专业配套,严格到岗履职,项目监理机构更换监理人员的数量不得超过合同约定人数的三分之一。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以下简称总监代
标签: 建筑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