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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1-09
近年来,监理人员执业环境的变化可能是相对最大的,也是最多的:执业范围扩大、总监任职条件放宽、执业门槛提高、资质门槛降低报考门槛降低、部分工程取消强制监理。近日,江苏省徐州市率先提出:全市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实施监理专户存储制度。监理费用支付方式由建设方直接支付改为经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后支付。近日,江苏省徐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印发《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改进监理费用支付方式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的决定》 ,自通过之日起施行。提出:01设立监理费用专户,改进费用支付方式采取合同约定的形式,监理费用支付方式由建设方直接支付改为经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后支付。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2-04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管理力度,规范所属工程的工程款支付行为,杜绝错付、超付现象,本着保障工程进度、控制成本的原则,根据山东黄金地产旅游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及工程尾款的支付。第二章 工程款支付申请第三条 段结算编制完成后,由承包人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附表一)一式叁份,公司工程部、成本部、财务部各一份,并附报量的资料,先由监理单位造价工程师和总监审核、签署意见、盖章后,再报给工程部主管工程师。第四条 工程部主管工程师根据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进行审核,检查签证及验收等所有资料、手续
标签: 项目管理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3-17
江苏省徐州市率先行动!近日,徐州市住建局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改进监理费用支付方式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的决定》(徐人常办〔2023〕64号)文件精神,发布《关于加强全市建筑领域工程监理服务费专户管理的通知》。明确:监理费用支付方式由建设方直接支付改为经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后支付。关于加强全市建筑领域工程监理服务费专户管理的通知各县(市)区、铜山区、贾汪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建局,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规划建设部,各有关单位: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改进监理费用支付方式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的决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6-13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4-20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1-03-10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2-04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一般条款1、本细则是《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的细则。2、本细则所称工程款支付是指针对工程项目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工程结算款、违约金、支付定金等。3、本细则所称工程项目是指与工程项目签订的相关合同项目,包括设计、施工、政府采购、建设性租赁、公用事业建设等。二、资金支付 1、在工程实施期间,当事人应根据工程合同或签定的额外约定,依法缴付工程工程结算款。2、工程结算款的支付方式和付款期限应严格遵循工程合同的约定,不得违反合同双方的约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付款。3、当事人若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将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收取标准以及支付方式由
标签: 项目管理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6-12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3-15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10-09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3-03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1-29
施工资料填写通病防治手册(90页)目 录一、 试验台账分类整理 ........................................................................................... 3二、 桩基工程隐蔽验收记录 ................................................................................... 6三、 土方工程 .................
标签: 资源合集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2-04
一 目的为加强合同付款管理,规范付款审批程序,确保款项有序支付,保障工程进度和质量按相应计划实现,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二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开发项目工程及招采款项支付。三 职责3.1 成本部3.1.1 负责本办法的监督、检查;3.1.2 负责工程款支付的审核;3.1.3 负责月度、年度资金计划的审核。3.1.4 编制月度资金付款计划,并上报财务管理部门;3.1.5 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款项支付进行审核和造价确认,严格按照工程质量、进度和合同约定审核对外付款,确保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对付款金额的准确性以及是否超付负责。3.1.6保存相关合同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3-11-11
住建部建质规〔2020〕9号《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明确,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住建部令第57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23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第二十一条明确: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截至目前,26省市已发文跟进住建部规定,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10月10日,湖南省住建厅正式印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起
标签: 建筑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