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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建建[2000]211号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9-27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第四条

标签: 建筑政策

海南省住建厅:符合这3个条件的建企,落户一次性奖励2000万!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2-04

近日,海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海南省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提出:企业落户奖励: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从省外迁入我省的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且在我省纳统建筑产值达到20亿元的,给予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晋级奖励:对注册地在我省的建筑业企业,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晋升为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企业增产奖励:对注册地在我省的建筑业企业,以2019年以来纳统的最高年产值为基数,企业2023年每净增产值达到1亿元,给予30万元奖励,奖励不超过200

标签: 建筑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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