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54页)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2-21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2020年11月25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5号公布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第三条  列入本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

标签: 文件公告

求 GB5058.7-2019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谢谢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10-08

标签:

1 2 3 4 5 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