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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6-02-01
5.4.12 辐射供暖加热管的材质和壁厚的选择应根据工程的耐久年限、管材的性能、管材的累计使用时间,以及系统的运行水温、工作压力等条件确定。 5.5.2 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严禁用于甲、乙类生产厂房和仓库。 5.7.4 低温加热电缆辐射供暖系统和低温电热膜辐射供暖系统应设置温控装置。 5.8.17 供暖管道必须计算其热膨胀。当利用管段的自然补偿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补偿器。 6.1.13 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单独设置排风系统: 1 不同的物质混合后能形成毒害更大或腐蚀性的混合物、化合物时; 2 混合后易使蒸汽凝结并聚积粉尘时; 3 散发剧毒物质的房间和设备。 6.2.2 放散极毒物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公用设备工程师 建筑设备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10-01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公用设备工程师 建筑设备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1-04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4-15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5-08-01
6.2.5 下列场所的用水点应采用非手动开关,并应采取防止污水外溅的措施: 1 公共卫生间的洗手盆、小便斗、大便器; 2 护士站、治疗室、中心(消毒)供应室、监护病房等房间的洗手盆; 3 产房、手术刷手池、无菌室、血液病房和烧伤病房等房间的洗手盆; 4 诊室、检验科等房间的洗手盆; 5 有无菌要求或防止院内感染场所的卫生器具。 7.2.4 洁净用房应采用阻隔式空气净化装置作为房间的送风末端。 8.1.3 医疗用房内严禁采用TN-C接地系统。 8.3.5 除本规范第条第2款所列的电气回路外,在2类医疗场所中维持患者生命、外科手术和其他位于“患者区域”范围内的电气装置和供电的回路,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5-31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2-26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10-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8-01-01
3.2.1 航站楼的耐火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层式、一层半式航站楼,不应低于二级; 2 其他航站楼,应为一级; 3 航站楼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应为一级。 3.3.9 除白酒、香水类化妆品等类似火灾危险性的商品外,航站楼内不应布置存放其他甲、乙类物品的房间。存放白酒、香水类化妆品等类似商品的房间应避开人员经常停留的区域,并应靠近航站楼的外墙布置。 3.3.10 航站楼内不应设置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使用天然气的场所应靠近航站楼的外墙布置,使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大于或等于0.75的燃气的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燃气管道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市政公用 机场工程 结构工程师 消防工程师 结构设计 城镇道路交通 城乡综合与工程防灾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7-08
一、工程概况二、施工依据三、施工前准备工作 1、施工前技术准备工作 2、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和合理劳力组织 3、材料器具、设备组织供应四、施工方法 1.施工基本顺序 2.防雷与接地装置施工 3.电气配管盒施工4. 管内穿线 5. 电气器具安装 6. 给水管道安装 7. 排水管道安装 8. 给水管道附件及卫生器具安装五、主要质量,技术组织保证措施六、主要安全组织措施七、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划分计划八、主要机具进场计划九、主要材料进场计划十、施工进度计划
标签: 电气给排水施组方案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7-11-01
4.1.12 室内新风量应保证每人不小于30m/h。 5.2.2 集中供暖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必须对每个房间进行热负荷计算,多跨厂房应分跨计算。 6.2.4 当周围空气中的粉尘或其他有害物质浓度大于或等于国家现行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规定的容许浓度的30%,或放散极毒物质时,不应采用自然通风。 6.6.1 经过再循环通风净化后送入室内的空气,其粉尘或其他有害物质浓度应小于国家现行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规定的容许浓度的30%。 7.2.1 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对空气调节区的冬季热负荷和夏季逐
标签: 建筑工程行业标准(JGJ) 勘察设计 公用设备工程师 建筑设备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5-05-01
3.1.4 事故通风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可能放散大量有害气体或有爆炸危险气体的房间,应设置事故通风系统。 2 事故通风宜由经常使用的通风系统和事故通风系统共同承担,且事故发生时,应保证事故通风量的要求。 3 非密闭房间事故排风可不设置补风系统。密闭房间应设置机械补风系统,补风量应大于排风量的50%,事故排风系统应与补风系统联锁。 4 事故通风的吸风口,应设在有害气体或爆炸危险性物质放散量最大的或聚集最多的位置。 5 事故通风的排风口,不应设在人员停留或通行的位置。排风口与机械送风系统的进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不足20m时,排风口应高于进风口6m以上。 6 对于放散爆炸危险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设计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4-18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6-12-01
标签: 电力行业标准(D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