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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1-02-01
标签: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3-05-01
3.0.1 餐饮垃圾的产生者应对产生的餐饮垃圾进行单独存放和收集,餐饮垃圾的收运者应对餐饮垃圾实施单独收运,收运中不得混入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3.0.2 餐饮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堆放,不得排入雨水管道、污水排水管道、河道、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 7.5.5 餐厨垃圾饲料化处理必须设置病原菌杀灭工艺。 7.5.6 对于含有动物蛋白成分的餐厨垃圾,其饲料化处理工艺应设置生物转化环节,不得生产反刍动物饲料。 9.0.5 餐厨垃圾处理厂竣工验收前,严禁处理生产线投入使用。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3-03-01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3-03-01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5-08-01
7.1.5 淤地坝放水建筑物应满足7天放完库内滞留洪水的要求。 12.2.2 弃渣场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弃渣场选址应根据弃渣场容量、占地类型与面积、弃渣运距及道路建设、弃渣组成及排放方式、防护整治工程量及弃渣场后期利用等情况,经综合分析后确定。 2 严禁在对重要基础设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行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区域布设弃渣场。 3 弃渣场不应影响河流、沟谷的行洪安全,弃渣不应影响水库大坝、水利工程取用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灌(排)干渠(沟)功能,不应影响工矿企业、居民区、交通干线或其他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 4 弃渣场应避开滑坡体等不良地质条件地段,不宜在泥石流易发区设置弃渣场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5-08-01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4-10-01
4.1.5 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的消防水池、水塔和高位消防水池等应采取防冻措施。 4.1.6 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必须作为消防水源时,应有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的水量和水质的技术措施。 4.3.4 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灾情况下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要求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0m,当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m。 4.3.8 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4.3.9 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市政公用 装饰装修 建筑设备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城乡综合与工程防灾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5-01-01
7.2.12 废浆必须循环利用。 10.2.15 生活饮用水管道不得与非生活饮用水管道直接连接。 10.2.17 生产和生活、厂内和厂外的用水应分别设置用水计量器具。 11.3.5 蒸汽动力源输送到集中配汽站的管道上应设置安全泄放装置。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6-12-01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6-12-01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8-01-01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矿山冶金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8-05-01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市容环境卫生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7-07-01
3.2.2 生产区活禽入口、废弃物的出口与产品出口应分开设置,活畜、废弃物与产品的运送通道不得共用。 4.1.2 屠宰与分割车间非清洁区与清洁区的人流、物流不应交叉,非清洁区与清洁区的出入口应分别独立设置。 4.5.5 产品冻结采用制冷速冻装置时,制冷速冻装置应设在单独的房间内。 4.6.2 屠宰与分割车间非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清洁区生产人员的卫生与生活用房应分开布置。 4.7.3 当氨压缩机房同车间贴邻时,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 5.3.1 冻结间、冷却间内水泥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得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和粉煤灰硅酸盐水泥;不同品种水泥不得混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03-09-01
标签: 水运工程行业标准(JTS) 水运工程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05-04-01
标签: 水运工程行业标准(JTS) 水运工程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7-02-25
标签: 水利行业标准(SL)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05-11-01
标签: 公路工程行业标准(JTG)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4-06-01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20-10-01
标签: 电子行业标准(S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