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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289-2016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6-12-01

4.1.8 河底敷设的工程管线应选择在稳定河段,管线高程应按不妨碍河道的整治和管线安全的原则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Ⅰ级~Ⅴ级航道下面敷设,其顶部高程应在远期规划航道底标高2.0m以下; 2 在Ⅵ级、Ⅶ级航道下面敷设,其顶部高程应在远期规划航道底标高1.0m以下; 3 在其他河道下面敷设,其顶部高程应在河道底设计高程0.5m以下。 5.0.6 架空金属管线与架空输电线、电气化铁路的馈电线交叉时,应采取接地保护措施。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城乡规划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燃气

GB 50289-2016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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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成都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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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613-2010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1-02-01

6.1.2 架空配电线路跨越铁路、道路、河流等设施及各种架空线路交叉或接近的允许距离应符合表6.1.2的规定。 6.1.5 直埋敷设的电缆,严禁敷设在地下管道的正上方或正下方,电缆与电缆或电缆与管道、道路、构筑物等相互间的允许最小距离应符合表6.1.5的规定。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城乡规划

GB50137-201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1-01

3.2.2 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的规定。 3.3.2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的规定。 4.2.1 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应根据现状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城市(镇)所在的气候区以及规划人口规模,按的规定综合确定,并应同时符合表中允许采用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和允许调整幅度双因子的限制要求。 4.2.2 新建城市(镇)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宜在(85.1~105.0)m2/人内确定。 4.2.3 首都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应在(105.1~115.0) m/人内确定。 4.2.4 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城市(镇)以及部分山地城市(镇)、人口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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