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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60-2011〗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1-01

2.2.13 各种设备维修前必须断电,并应在开关处悬挂维修和禁止合闸的标志牌,经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操作。 2.2.20 构筑物、建筑物的护栏及扶梯必须牢固可靠,设施护栏不得低于1.2m,在构筑物上必须悬挂警示牌,配备救生圈、安全绳等救生用品,并应定期检查和更换。 2.2.24 污泥消化处理区域及除臭设施防护范围内,严禁明火作业。 2.2.25 对可能含有有毒有害气体或可燃性气体的深井、管道、构筑物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维修操作前,必须在现场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不得在超标的环境下操作。所有参与操作的人员必须佩戴防护装置,直接操作者必须在可靠的监护下进行,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

标签: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CJJ68-2016〗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7-03-01

3.1.4 分流制排水系统中,严禁雨水和污水管道混接。 3.1.5 严禁重力流排水管道采用上跨障碍物的敷设方式。 3.3.4 当巡视人员在巡视中发现井盖和雨水箅缺失或损坏后,应立即设置警示标志,并在6h内修补恢复;当相关排水管理单位接报井盖和雨水箅缺失或损坏信息后,必须在2h内安放护栏和警示标志,并应在6h内修补恢复。 3.5.11 潜水检查的管渠管径或渠内高不得小于1200mm,流速不得大于0.5m/s。 3.8.7 未经处理的建设工地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管渠。 4.1.2 维护泵站设施时,必须先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进行检测与防护。 4.1.7 泵站起重设备、压力容器

标签: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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