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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政基础设施工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城(2002)221号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9-07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的规范化管理,使其真实反映工程实体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范围内道路、桥梁、广场、隧道、公共交通、排水、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处置等工程。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凡参加上述工程的有关单位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中未涉及到的或有特殊要求需要增、减内容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

标签: 建筑政策

求隧洞施工安全培训PPT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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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台风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4-12

1、在台风到来之前,施工现场临建设施、机械均进行修缮和加固,防洪、防汛器材及早准备。2、对于工地内地面最低点、隧道蓄水点,在台风来临前,及时用潜水泵抽干积水,并监控好积水情况,积水过多时及时抽干积水。3、检查各排水管、排水渠的通畅,使排水畅通,严禁积水过多。4、露天怕潮湿的材料、设备应搭设防雨棚、或者搬运到仓库防水。5、台风施工需要提前检查各施工工棚、操作室、仓库、宿舍等区域的易吹散情况,发现漏水位置,立即组织整改。6、高度在20m及以上的脚手架、机具等均应设置避雷针,避雷针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并与电房的接地网连接。7、台风暴雨来临之前,由机电部门组织相关部门、班组对施工现场的电焊机、

标签: 施工方案 安全文明施工

大坝施工导截流安全施工方案(28页)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1-25

水库为中型Ⅲ等工程,水库总库容1440万m3,正常蓄水位1734.00m,相应库容1190万m3,兴利库容1040万m3;死水位1701.50m,死库容150万m3,截流堤设计高程为1690.5m,截流堤过水库容20万m3,,防洪库容95.0万m3,拦洪库容155万m3,调洪库容250万m3。

标签: 水利施工方案

GB50847-2012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施工及验收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3-04-01

1.0.3 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应与住宅区及住宅建筑同步施工、同时验收。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施工 建筑设备 装饰装修 施工与质量验收

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给排水、电气、智能建筑、通风设施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8-27

本工程给排水分为生活给水、消防给水、生活排水和雨水系统。   首先介绍一下生活给水、消防给水系统:本工程给水水源一层由市政水压  直接供水,二层以上由给水加压泵提升至屋顶水箱,再由水箱采用上行下给式  直接供水;消防给水系统为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其水源由已建病房综合楼消防系统引来,与本工程消防系统成环,并与室外水泵接合器相连,以保证火灾    期间所需的水压和水量;生活排水、雨水系统:本工程排水雨水分流,生活     排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引入调节池后再引入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  污水管网,

标签: 电气给排水施组方案

GB51456-2023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23-09-01

1.0.4 存在移动通信网络覆盖需求且需要建设移动通信设施的建筑物,应结合移动通信设施的建设方案同步配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国家铁路集团2024年上半年铁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布!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9-13

9月6日,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布2024年上半年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本次信用评价结果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5日止,A级施工企业可以对开标的铁路建设项目按规定申请加分。本次信用评价结果自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11月5日),建设单位不得向C级施工企业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相关知识:铁路信用评价是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在全国铁路建设领域建立的一种诚信评价机制,是全国五大建筑央企在铁路施工领域的排行榜单。该评价每半年组织一次,参评企业70家左右,评分前十名的单位为A级,为最高等级,代表着企业在铁路行业的综合实力与行业地位处于领先地位。铁路施工企

标签: 建筑业新闻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解读应用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0-18

标签: 消防工程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2011修订)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5-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包括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下同)。  第三条 电力设施的保护,实行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电力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对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报告。  电力企业应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应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制止。  第五条 国务院电力

标签: 电力资料

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2-27

有限空间施工作业安全培训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0-06

标签: 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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