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公众号
+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22-10-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防火性能试验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4-26
1、负责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是项目工程施工操作质量的监督管理责任人;2、接受公司有关质量管理制度的交底,并对项目各部门进行质量交底,针对项目部各岗位签订质量管理责任书,协助项目经理召开月度质量例会,协助项目经理对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进行季度质量管理情况考核,收集资料并存档。3、进场3个月内,质量总监对各部门各岗位进行质量策划交底。4、分包进场一周内质量总监对栋号长进行质量交底,再由栋号长组织对分包进行质量交底,包括质量目标、质量要求(图纸设计要求、实测实量要求、防渗漏要求等)、公司质量管理五项制度、分包管理人员数量质量要求、测量仪器设备配备要求、过程质量验收及一次验收合格率要求、质量奖罚、质量
标签: 项目管理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10-09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6-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5号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20年12月28日应急管理部第39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黄 明2021年6月21日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已经建成且依法投入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包括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5-0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 37 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部 长 王蒙徽 2018年3月8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4-06-12
标签: 水运工程行业标准(JTS) 水运工程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4-01-01
标签: 水运工程行业标准(JTS) 水运工程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4-02
标签: 工程造价 招标投标 项目管理 监理收费标准.监理服务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12-23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18号《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已经2017年12月13日市人民政府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代理市长 唐良智2018年1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目的及依据) 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以下统称详细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以及本市城市、镇规划区
标签: 建筑政策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9-08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2-08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0-12-23
序号题目 选项1施工现场应落实施工现场( )责任制度,各分包单位应对其责任范围内工作设置施工现场区域负责人及总负责人,确保生活区、作业区保持环境整洁。A.文明施工B.消防保卫C.安全生产D.环境保护2施工道路进出口处设置( ),进出车辆必须清洗,不得将泥土带出工地。A.洗车槽B.扬尘检测仪C.雾炮D.以上都对3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含油污水应设置( ),有组织收集处理,不得超标排放。A.集水坑B.沉淀池C.隔油池D.过滤网4在( )
标签: 建筑工程工作总结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7-05
目 录一、 编制依据二、 工程概况三、 施工准备四、 施工安排五、 产品性能及施工工艺 5.1系统性能 5.2组成材料性能 5.3允许偏差项目 5.4施工工艺六、质量保证程序6.1 质量保证措施6.2 质量保障措施七、安全文明施工7.1 安全保证措施7.2 环境保护措施 八、成品保护措施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9-14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5-08-01
4.1.3 汽车库不应与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厂房、仓库贴邻或组合建造。 4.2.1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之间及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与除甲类物品仓库外的其他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1的规定。其中,高层汽车库与其他建筑物,汽车库、修车库与高层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按表4.2.1的规定值增加3m;汽车库、修车库与甲类厂房的防火间距应按表4.2.1.的规定值增加2m。 4.2.4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与甲类物品仓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4的规定。 4.2.5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4-03-01
标签: 石油化工行业标准(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