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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通知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28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苏建法[2004]90号 南京市建委、各市建设局、市政公用局、房管局,南京、泰州市建工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我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并经2004年3月8日厅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建设厅二ΟΟ四年三月十九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

标签: 文件公告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通知建质[2008]91号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9-19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组织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

标签: 文件公告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通知(2019年9月1日实施)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8-0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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