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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5-08-01
7.1.5 淤地坝放水建筑物应满足7天放完库内滞留洪水的要求。 12.2.2 弃渣场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弃渣场选址应根据弃渣场容量、占地类型与面积、弃渣运距及道路建设、弃渣组成及排放方式、防护整治工程量及弃渣场后期利用等情况,经综合分析后确定。 2 严禁在对重要基础设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行洪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区域布设弃渣场。 3 弃渣场不应影响河流、沟谷的行洪安全,弃渣不应影响水库大坝、水利工程取用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灌(排)干渠(沟)功能,不应影响工矿企业、居民区、交通干线或其他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 4 弃渣场应避开滑坡体等不良地质条件地段,不宜在泥石流易发区设置弃渣场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5-08-01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4-10-01
4.1.5 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的消防水池、水塔和高位消防水池等应采取防冻措施。 4.1.6 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必须作为消防水源时,应有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的水量和水质的技术措施。 4.3.4 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灾情况下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要求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0m,当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m。 4.3.8 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4.3.9 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市政公用 装饰装修 建筑设备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城乡综合与工程防灾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5-01-01
7.2.12 废浆必须循环利用。 10.2.15 生活饮用水管道不得与非生活饮用水管道直接连接。 10.2.17 生产和生活、厂内和厂外的用水应分别设置用水计量器具。 11.3.5 蒸汽动力源输送到集中配汽站的管道上应设置安全泄放装置。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4-08-01
标签: 建筑工业产品行业标准(JG)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4-12-01
标签: 建筑工业产品行业标准(JG)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5-04-01
标签: 建筑工业产品行业标准(JG)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9-10-01
标签: 电力行业标准(DL) 水利电力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5-04-01
标签: 建材行业标准(JC) 材料及应用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4-08-01
标签: 电力行业标准(DL)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4-06-01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5-06-01
标签: 建材行业标准(JC)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4-12-01
标签: 建筑工业产品行业标准(JG)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5-19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6-12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7-13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1-10-21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12-11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4-10-01
2.2.6 锅炉安全阀的整定和校验每年不得少于1次。蒸汽锅炉运行期间应每周对安全阀进行1次手动排放检查;热水锅炉运行期间应每月对安全阀进行1次手动排放检查。 2.2.9 用电设备维修前必须断电,并应在电源开关处悬挂维修和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2.2.10 检查室和管沟等有限空间内的运行维护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作业应制定实施方案,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气体和温度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 2 作业时应进行围档,并应设置提示和安全标志。当夜间作业时,还应设置警示灯。 3 严禁使用明火照明,照明用电电压不得大于36V;当在管道内作业时,临时照明用电电压不得大于24V。当有人员在检查室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