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公众号
+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1-07-13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0-26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工 作,规范档案验收程序,统一档案验收标准,确保档案验收质量,根 据《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 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工程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际,制定本 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及其流域管理机构、县级以上 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以下简 称档案验收)。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按照有关规定 执行。第三条档案验收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 部分,是保证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规
标签: 水利工程政策规章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2-13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第三条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
标签: 路桥市政政策规章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04
关于印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八日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管理,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包括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使用计算机信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3-22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1-09
近年来,监理人员执业环境的变化可能是相对最大的,也是最多的:执业范围扩大、总监任职条件放宽、执业门槛提高、资质门槛降低报考门槛降低、部分工程取消强制监理。近日,江苏省徐州市率先提出:全市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实施监理专户存储制度。监理费用支付方式由建设方直接支付改为经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后支付。近日,江苏省徐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印发《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改进监理费用支付方式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的决定》 ,自通过之日起施行。提出:01设立监理费用专户,改进费用支付方式采取合同约定的形式,监理费用支付方式由建设方直接支付改为经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后支付。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9-05-01
标签: 公路工程行业标准(JTG) 道路桥梁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8-16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工人管理,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培育专业型、技能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建筑法、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对建筑企业所招用建筑工人的从业、培训、技能和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1-26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2-04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一般条款1、本细则是《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的细则。2、本细则所称工程款支付是指针对工程项目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工程结算款、违约金、支付定金等。3、本细则所称工程项目是指与工程项目签订的相关合同项目,包括设计、施工、政府采购、建设性租赁、公用事业建设等。二、资金支付 1、在工程实施期间,当事人应根据工程合同或签定的额外约定,依法缴付工程工程结算款。2、工程结算款的支付方式和付款期限应严格遵循工程合同的约定,不得违反合同双方的约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付款。3、当事人若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将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收取标准以及支付方式由
标签: 项目管理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1-14
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铁运输监〔2021〕31号国铁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各地方铁路公司,局属各单位: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国家铁路局重新修订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自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原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同时废止。铁 路 局2021年9月30日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4-08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7-04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12-03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