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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68-2016〗城镇排水管渠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7-03-01

3.1.4 分流制排水系统中,严禁雨水和污水管道混接。 3.1.5 严禁重力流排水管道采用上跨障碍物的敷设方式。 3.3.4 当巡视人员在巡视中发现井盖和雨水箅缺失或损坏后,应立即设置警示标志,并在6h内修补恢复;当相关排水管理单位接报井盖和雨水箅缺失或损坏信息后,必须在2h内安放护栏和警示标志,并应在6h内修补恢复。 3.5.11 潜水检查的管渠管径或渠内高不得小于1200mm,流速不得大于0.5m/s。 3.8.7 未经处理的建设工地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管渠。 4.1.2 维护泵站设施时,必须先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进行检测与防护。 4.1.7 泵站起重设备、压力容器

标签: 城镇建设工程行业标准(CJJ) 市政公用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GB50684-2011化学工业污水处理回用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5-01

5.1.4 格栅置于室内时,应设机械通风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与报警装置。 5.3.9 隔油池应设置消防设施。 5.3.10 隔油池(罐)的机电设备应采取防爆措施,并应设置防静电接地设施。 6.1.6 厌氧反应器、沼气储存和输送系统采用的电机、仪表、照明等电气设备,应采取防爆措施。厌氧处理系统的机泵设备间、阀门控制间,应设置通风设施和沼气泄漏报警装置。 10.1.5 再生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再生水管道明装时应有规定的标志颜色,埋地时应有带状标志。 11.4.9 污泥消化泵房、污泥气储罐、污泥气压缩机房、阀门控制间等采用的电机、仪表、照明等电气设备,应采取防爆措施,室内应设置通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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