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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15年3月12日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12月23日修正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9-05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15年3月12日交通运输部令第2号公布 根据2021年12月23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从事铁路建设的新建和改建活动及实施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从事铁路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的单位及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法对铁路建设

标签: 铁路工程

办监督函〔2018〕1693号-附件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一般危险源LEC法风险评价赋分(指南)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4-02

附件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一般危险源LEC法风险评价赋分表(指南)......

标签: 水利部政策规章

国企现场会全套策划文件(2.22G)项目策划书、经验交流ppt、观摩总结、检查评分等合集,一键下载带回家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7-05

简介:经验交流会PPT莱安中心临建策划项目现场会策划书装修措施西安工地观摩总结—机电部西安工地观摩总结—项目管理部CI形象检查评分表工程进度控制检查评分表履约品质检查评分汇总表现场文明及安全检查评分表...未完更多内容下载之后可查看

标签: 项目策划书 资源合集

恩施至黔江铁路、利川至万州高铁连接线、鹤峰至张家界高铁连接线项目前期中标!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5-19

5月11日,恩施州规划铁路项目预可行性研究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以196.2万元中标该项目。根据公告:为促进恩施州经济发展,改善恩施州客货运输结构,完善恩施州对外铁路通道布局,推动恩施州规划恩施至黔江铁路、利川至万州高铁连接线及鹤峰至张家界高铁连接线项目前期工作,带动沿线地区经济发展,共享高铁发展红利。(一)项目概况(1)恩施至黔江铁路预可行性研究线路自安康枢纽安康站引出,途径重庆市巫溪县、奉节县,湖北省恩施州,至重庆市黔江区黔江站。恩施至黔江铁路拟规划为新建双线电气化客货共线铁路,初步匡算线路里程总计192公里,新建线路长度107公里,估算总投资201亿元。(2)利

标签: 工程中标信息

铁总运〔2016〕54号电气化铁路接触网用预绞式铠装护线条暂行技术条件(TJ/GD021-2016)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4-02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用预绞式铠装护线条暂行技术条件1. 适用范围本技术条件规定了预绞式铠装护线条的型式、标记、材料、检验规则、试验 方法及标志、包装、运输等要求。本技术条件适用于电气化铁路接触网系统中承力索、附加导线等线索受异物 损伤及各类烧损(如异物搭接短路电流、外部电弧、上跨电线路断落等因素引起 的烧损等)的防护所用的预绞式铠装护线条。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技术条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条件的条款。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 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 最新版本。

标签: 铁路工程 文件公告

即日起:对12个月内变更超过两次、社保历史参保记录不连续等异常情况的人员实行到场备案并签订《承诺书》,住建局发布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4-29

关于调整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审核办事指南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中企业信息录入、主管部门审核等事项,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按市住建局要求现对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审核办事指南进行调整,具体如下:一、企业信息录入指南(一)新设立企业信息录入1.省系统中企业登记时选择“属地”,必须同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办公地址所属县(市、区)域一致。在附件中“营业执照模块”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企业信息填报承诺书》、佐证材料(办公场所租赁合同附出租方产权证或自有产权证或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明)。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必须如实填报。2.附件中“任命文

标签: 建筑业新闻

《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江苏省水利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动态基价》(2019 年含税版)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1-24

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 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各设区市水利(务)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水利(务) 局,厅直有关单位: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 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39 号),参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办财务函 〔2019〕448 号),经研究,现将我省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调整如下:一、采用一般计税方式的水利工程,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的增 值税税率调整为9%。采用简易计税方式的水利工程,建筑及安 装工程费的增值税征收率仍为 3%;二、主要材料的增值税税率分别调整为 13%,

标签: 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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