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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超大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公消〔2016〕113号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2-28

关于加强超大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消防局:     近年来,超大城市综合体在各地不断涌现,并呈迅猛发展势头。此类建筑功能复杂、占地面积大、火灾荷载高、人员数量多,发生火灾后,火灾蔓延速度快、人员疏散逃生难、灭火救援难度大,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切实加强超大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总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含本数,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集购物、旅店、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超大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标签: 文件公告

3月1日起,建筑央企该类管理人员应以注册安全工程师为主!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3-11

2月4日,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 中央企业依据国务院国资委核定的主营业务和安全生产的风险程度分为三类:其中,第一类:主业从事煤炭及非煤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交通运输、冶金、机械、电力、建材、仓储等企业。第十一条 中央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应当以注册安全工程师为主体。第二十条 中央企业不得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第二十二条 未经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第二十三条&nb

标签: 建筑业新闻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28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苏建法[2004]90号 南京市建委、各市建设局、市政公用局、房管局,南京、泰州市建工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我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并经2004年3月8日厅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建设厅二ΟΟ四年三月十九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

标签: 文件公告

中字头央企高坠预防安全带全过程管控98页(2024年,可编辑)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4-01

一 安全堪”忧“二 ”忧“从何来三 何以解”忧“

标签: 资源合集

将实地、卫星监测项目信息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3-12-08

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提出: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其企业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资质企业的业绩应当录入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以实地核查、遥感卫星监测等方式抽查复核项目信息,加大对虚假信息的处理力度,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自2024年1月1日起,资质申报业绩必须录入四库一平台!自2024年1月1日起,由住建部审批的施工、设计、勘察、监理等全部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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