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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 61 号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01年10月19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部长 贾春旺 二○○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1-12-09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12-23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7-25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9-25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1-10-15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1-12-02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4-07-01
3.0.8 试运行和验收活动中发生事故时,应按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程序进行排除,并应及时查明原因和采取控制措施;事故原因未查明、事故处理未结束、控制措施未到位时,严禁继续进行试运行和后续的验收活动。 8.1.4 职业卫生及安全消防设施,气防器材,温感、烟感、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防雷防静电、监视系统、紧急照明及呼叫等设施,应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8.1.5 涉及尘、毒、噪声及放射性等危害的区域,其监测点应确定,并应设置标识牌或警示牌。 9.1.3 投料试车前应进行安全、消防设施的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火灾报警及消防系统必须经过当地消防部门检查确认合格,试验应灵敏可靠,并应处于正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7-22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