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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821-2012煤炭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12-01

2.1.1 煤炭建设项目的工业场地及附属设施,严禁建设在城市规划确定的生活居住区、文教区、水源保护区、风景游览区、自然保护区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2.2.4 临时排矸场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选择在便于运输、堆存和今后进行综合利用的地点。 2 临时排矸场不得设置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内,不得影响农田水利设施。 3 当沿沟谷、山坡排弃矸石时,应防止滑坡等地质灾害发生。 4 排矸场的位置应按全年风向频率布置在对工业场地和居民区污染影响较小的地点。排矸场边界与集中居民区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 3.3.8 煤炭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开挖、排弃、堆垫的场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环境与节能

GB50419-2017煤矿巷道断面和交岔点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8-01-01

3.2.9 布置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中的开拓和准备巷道,必须采用喷射混凝土、砂浆或拱碹封闭煤层,碹后的空隙和冒落处必须用无腐蚀、无毒的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实。 4.1.1 巷道净断面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0.3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巷道净断面必须按支护最大允许变形后的断面设计。 2 主要巷道的净高不得低于2.2m,采用轨道机车运输的巷道净高,自轨面起不得低于2.0m。架线电机车运输巷道的净高,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不得低于2.4m;其他地点,行人的不得低于2.2m,不行人的不得低于2.1m。 3 采(盘)区内的上山、下山和平巷的净高不得低于2.0m,薄煤层内的巷道不得低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师 建筑设计

GB50753-2012有色金属冶炼厂收尘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8-01

3.1.4 进入电收尘器的烟气中含有一氧化碳气体时,必须在电收尘器的入口管道上装设一氧化碳检测装置。当一氧化碳含量超过2%时,电收尘器必须报警;当一氧化碳含量超过4%时,电收尘器必须联锁停止供电。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环境与节能

DB29-205-2015 天津市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20-11-29

标签: 天津

DGJ08-94-2007 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20-11-29

标签: 上海市

DB11/T 803-2011 再生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1-09-01

标签: 北京

DB11/T 1100-2014 城市附属绿地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4-10-01

标签: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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