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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泥工承包合同(建筑工程泥工包工协议)
2023-07-15 00:00:00
甲 方:乙 方:身份证号:甲方在公司内部对内装饰泥工项目实施内部承包,乙方作为施工班组负责人,表示愿意承包。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明确甲
分类:建筑业新闻
作者:西门含双
甲 方:
乙 方:身份证号:
甲方在公司内部对内装饰泥工项目实施内部承包,乙方作为施工班组负责人,表示愿意承包。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合同法》、《中华建筑法》及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1.1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要求、书面通知以及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标准及规范,负责施工,
1.2 包干单价:是指按照现场现行基层开始到完成工程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并考虑风险因素,实行交钥匙工程。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项目部下发开工通知起,合同总工期按照业主、项目部要求执行。
3.1 乙方应按约定的竣工时间,完成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并且无条件地交付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交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全部交付甲方后,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结算程序办理工程价款的结算。
4 合同价款
4.1 本合同对安装范围内的泥工全部工程内容实行单价包干,包干铺装人工费单价为:梯步贴砖(含踢脚线、平台、梯步): 元/m2(按展开面积计算);地面贴砖: 元/m2;卫生间墙砖: 元/m2;踢脚线 元/㎡。工程量收方按04清单定额规则收方(除特殊约定外);
4.2 该包干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费、安装费、安全防护费、赶工补偿费、等所有费用及本工程的所有风险及责任。结算时包干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4.3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本合同的包干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含设备及人工)的变化及工程量的增减而调整。
4.4 工程变更的办理
4.4.1 施工过程中乙方因图纸理解错误所引起的费用增加,甲方一律不承担。
4.5 付款方式
4.5.1 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经现场项目经理对施工质量检查是否合格及施工进度是否满足计划要求进行考核,并签署同意支付的意见后方能申报;
4.5.2 乙方每月25日申报形象进度情况,甲方于次月10日前按上月完成产值的80%向乙方支付上月月工程进度款;
4.5.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业主单位后,甲乙双方办理完工程结算,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
4.5.4 余结算总价5%作为本工程的质保金,按照附件一中的约定执行。
5 安全文明施工
5.1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监理及相关部门的现场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并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5.2 乙方须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达不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甲方可勒令乙方停工整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3 乙方须聘用具备相应操作资质的且经过乙方培训的人员进行本合同相关项工作。乙方所派往工程现场之人员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完善。乙方所派往工程现场之人员凡出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情况的,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5.4 乙方所派往工程现场人员造成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发生第三方以甲方为被告的,乙方应当按照原告金额先行缴纳等额款项至甲方处,甲方不得动用,待诉讼生效或经调解、和解结案后,甲方再按照届时确定的数额支付给原告,如有剩余,返还给乙方。
5.5 乙方应在交工前做好本工程的清洁工作并清理现场,将实施本工程产生的所有垃圾堆放至每层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统一清理。
5.6 乙方须做好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及管理条例,同时还须严格遵守甲方及监理单位的关于本工程有关管理制度及办法,防止偷盗事故、火灾事故、酗酒滋事和不法行为,预防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6 工程质量保修:按照附件一中的约定执行。
7 违约责任
7.1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每延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币500.00元的违约金。延迟工期达10日历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未支付的工程款不再予以支付,且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3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7.2 乙方的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及本合同要求的,每发现一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币1000元,且由乙方负责更换、重作,承担所有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含由此产生的甲方对第三方产生的责任。
7.3 乙方不按约定的竣工时间,完成工程施工和验收,无条件交付给甲方,或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交付,如发生乙方拖延工期或借口拖延交付竣工工程,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证甲方按时验收接管全部工程,并顺利向购买人移交。甲方除处罚乙方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违约金外,同时乙方还须承担甲方采取必要措施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和乙方自身的一切损失。
7.4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工作内容并拒绝或不配合进行完善,或未能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本工程,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实施乙方未能完成的工作内容,由此发生的费用甲方可从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需乙方签字认可,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结算总价5%的违约金。
7.5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它应由乙方承担的义务,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出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币200元-2000元。
7.6 凡在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甲方可选择扣除时间、扣除方式),且甲方对不足部分有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8 甲乙双方约定:
8.1.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和业主单位规定的节点时间完成相应的工作,如乙方2次以上未在甲方和业主单位规定的节点时间完成相应的工作,甲方有权勒令退场。费用按完工的60%结算。
9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贰份合同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达成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均具法律效力。
9.2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
甲方 代 表: 乙 方(手印):
身份证复印件: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附件一
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 方:
乙 方: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本工程签订质量保修书。
1 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乙方在质保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乙方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
2 质量质保期
2.1 本工程的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从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单位之日起开始计算。
3 质量保修金
3.1 余本工程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竣工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并经业主单位确认后,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质保金,质保金不计利息。
4 质量保修责任及职责
4.1 材料检验与验收责任
4.1.1 乙方对甲方供应的材料有监督和协助抽查义务,因不合格材料的使用导致的维修,乙方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4.2 保修责任
4.2.1 质保期内所发生的质量缺陷乙方须无条件及时修缮处理,并承担因乙方原因给甲方和业主、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2.2 保修质量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强制性标准、施工验收规范、设计文件及本合同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并使业主满意。
4.2.3 维修联系人:乙方应在工程移交时确定质量保修联系人,其联系应保持24小时畅通,甲方仅以通知乙方联系人(以甲方的报事记录为准)。如在质保期内联系人及联系有更改,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否则,无法联系时,视为乙方已经收到甲方的通知,乙方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5 维修时间
5.1 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缺陷,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在6小时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与甲方或业主单位有关人员共同踏勘现场,乙方应在甲方或业主单位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完成维修工作。如有特殊原因确无法按期完成,乙方需提出具体原因,物业公司签字认可后方可延期。
5.2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业主单位验收。
6 保修费用:
6.1 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约定的要求处理完成因质量缺陷造成的维修工作,其费用自行承担;质保期到期,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
6.2 发生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安排其它施工单位进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加收50%的管理费)不经乙方认可,在质保金内予以扣除;
6.2.1 乙方拒绝履行保修责任的。
6.2.2 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限内到现场检查的。
6.2.3 乙方未按维修时限完成维修项目并达到验收标准的,且无甲方签字认可的延期原因的。
6.2.4 如对同一维修事项,乙方经过两次维修仍未能达到要求的。
6.2.5 乙方的维修方案不满足甲方要求,经多次(三次或三次以上)修改仍不能满足要求的。
6.2.6 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有效,造成甲方无常通知乙方履行保修责任的。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日 期:
附件二:
安全施工责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合同法》、《中华建筑法》,经协商一致,对本工程签订安全施工责任协议书。
安全文明施工
1、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监理及相关部门的现场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并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2、乙方须聘用具备相应操作资质的且经过乙方培训的人员进行本合同相关项工作,乙方需提供为本工程施工人员购买相关保险人员名单的复印件并交予甲方。乙方所派往工程现场之人员凡出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情况的,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3、乙方所派往工程现场人员造成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发生第三方以甲方为被告的,乙方应当按照原告金额先行缴纳等额款项至甲方处,甲方不得动用,待诉讼生效或经调解、和解结案后,甲方再按照届时确定的数额支付给原告,如有剩余,返还给乙方。
4、乙方应在交工前做好本工程的清洁工作并清理现场,将实施本工程产生的所有垃圾堆放至每层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统一清理。
5、乙方须做好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规程及管理条例,同时还须严格遵守甲方及监理单位的关于本工程有关管理制度及办法,防止偷盗事故、火灾事故、酗酒滋事和不法行为,预防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6、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由乙方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讲清楚有关安全规章和工作要求,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7、乙方在施工中动用火、电、焊时必须由乙方现场负责人进行审批,严格执行动火、动电、动焊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万无一失。
8、乙方的电工、电(气)焊工须凭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行业人员操作证”方可按施工现场规范的要求实施操作。
9、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装修的行业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10、乙方在对施工中有危险的孔洞(通道口、电梯口、预留口、楼梯口等),必须架设安全防护网,高空作业必须结好安全绳。
11、严禁装修区内吸烟、动用明火、留守施工人员和使用电热水器。
12、乙方若忽视安全治安管理或违反合同规定造成事故和案件的,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均由乙方承担。
13、本责任书签字之日起生效,本责任书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协议。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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