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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死亡!通州一住房项目地块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
2024-06-12 10:14:14
2024年3月16日12时15分左右,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的北京城市副中心住房项目(0701街区)F#地块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 6月3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公布《北京城市副中心住房项目(0701街区)F#地块工程“3·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分类:建筑业新闻
作者:网络综合
2024年3月16日12时15分左右,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的北京城市副中心住房项目(0701街区)F#地块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
6月3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公布《北京城市副中心住房项目(0701街区)F#地块工程“3·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工程概况
事故发生经过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2.江苏金*公司项目经理王某刚,作为本单位在事发项目的负责人,未能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此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对事故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一)给予行政处罚单位及人员 2.江苏金*公司项目经理王某刚,作为本单位在事发项目的负责人,未能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事故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对王某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建议给予其他处理的人员 2.王某旗,男,任江苏金*公司在事发区域的专职安全员,其未能制止和杜绝黄某杰存在的不正确系挂安全带的习惯性违章作业行为,未能严格督促本单位架子工班组落实项目部关于大风蓝色预警期间停止脚手架搭设作业等施工行为的规定和要求,存在失职行为,建议江苏金铭公司给予其相应内部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应急管理部门。 脚手架搭拆、使用基本安全知识 壹 脚手架搭拆作业必须持证上岗,严禁现场无资质作业人员私搭、私拆脚手架。 贰 脚手架搭拆作业人员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使用双钩全身式安全带),并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准攀爬脚手架。 叁 脚手架搭拆架作业时严禁高空抛掷脚手架材料及工具。 肆 脚手架拆架作业应按制订的拆架顺序施工,一般应遵循“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做到一步一清依次进行,不得上下同时进行作业。 伍 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应按要求完成相应报验并悬挂报验合格牌。 陆 在安装和拆卸脚手架过程中,应在工作区域设置警戒,并专人监护,禁止其他作业人员进入,临时拆除必须做好相关警示标识,并及时复位。 柒 严禁现场作业人员使用脚手架跳板作为分段上下梯使用。 捌 脚手架不应作为起重作业的支架和物品承重使用,并且脚手架上物品要求做到“工完料清”,避免脚手架上物品坠落造成人员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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