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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死亡!通州一住房项目地块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

2024-06-12 10:14:14

2024年3月16日12时15分左右,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的北京城市副中心住房项目(0701街区)F#地块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 6月3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公布《北京城市副中心住房项目(0701街区)F#地块工程“3·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分类:建筑业新闻

作者:网络综合

2024年3月16日12时15分左右,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的北京城市副中心住房项目(0701街区)F#地块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

6月3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公布《北京城市副中心住房项目(0701街区)F#地块工程“3·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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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工程概况


事发工程名称为北京城市副中心住房项目(0701街区)F#地块工程。工程所在地位于通州区07组团0701街区,南至通燕高速,西邻六环路,北至京榆旧线,东临规划系,包括F-02、F-03、F-04等地块。工程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14801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62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1816平方米;建筑最高36米(局部45米)。计划工期自2021年12月31日至2025年4月30日,签约合同价为883664754.07元。事发时该项目正处于主体施工阶段。

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3月16日中午12时15分左右,位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住房项目(0701街区)F#地块工程F3-4号楼,专业分包单位江苏金铭公司的架子工黄某杰(操作类别为: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编号为:琼B0220******17,有效期2023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3日)和本班组另外两名工人杨某福、陈某强,结束中午休息后返回四层脚手架搭设作业面准备下午的施工作业,黄某杰在上到作业面时突然发生坠落,从脚手架外侧坠至地面。杨某福发现后,急忙下楼查看,看到黄某杰头朝南趴在地上,嘴里有血迹,已经失去意识。

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黄某杰,在脚手架搭设作业面准备施工作业时,安全意识淡薄,未正确系挂安全带,未能遵守项目部关于高处作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违章作业,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江苏金*公司,作为专业分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作业人员存在的习惯性违章操作行为未能坚决制止和杜绝;未严格督促作业人员执行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能严格落实大风蓝色预警期间停止脚手架搭设作业等施工行为的规定和要求;未能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是此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2.江苏金*公司项目经理王某刚,作为本单位在事发项目的负责人,未能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此起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对事故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一)给予行政处罚单位及人员

1.江苏金*公司,作为专业分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作业人员存在的习惯性违章操作行为未能坚决制止和杜绝;未严格督促作业人员执行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能严格落实大风蓝色预警期间停止脚手架搭设作业等施工行为的规定和要求;未能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以上事实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给予江苏金*公司罚款的行政处罚。


2.江苏金*公司项目经理王某刚,作为本单位在事发项目的负责人,未能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事故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对王某刚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建议给予其他处理的人员

1.姚某钧,男,任江苏金*公司在事发项目的架子工班组长,未能将事发当日下午停止施工作业的要求及时传达给本班组工人,未严格落实项目部关于大风蓝色预警期间停止脚手架搭设作业等施工行为的规定和要求,存在失职行为,建议江苏金铭公司给予其相应内部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应急管理部门。


2.王某旗,男,任江苏金*公司在事发区域的专职安全员,其未能制止和杜绝黄某杰存在的不正确系挂安全带的习惯性违章作业行为,未能严格督促本单位架子工班组落实项目部关于大风蓝色预警期间停止脚手架搭设作业等施工行为的规定和要求,存在失职行为,建议江苏金铭公司给予其相应内部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应急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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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是为了保证各施工过程高处作业顺利进行而搭设的工作平台,其装拆方便,搭设灵活。脚手架的搭设作业对施工安全至关重要。让我们一起来学习脚手架相关的安全知识吧

脚手架搭拆、使用基本安全知识


脚手架搭拆作业必须持证上岗,严禁现场无资质作业人员私搭、私拆脚手架。

脚手架搭拆作业人员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使用双钩全身式安全带),并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准攀爬脚手架。

脚手架搭拆架作业时严禁高空抛掷脚手架材料及工具。

脚手架拆架作业应按制订的拆架顺序施工,一般应遵循“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做到一步一清依次进行,不得上下同时进行作业。

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应按要求完成相应报验并悬挂报验合格牌。

在安装和拆卸脚手架过程中,应在工作区域设置警戒,并专人监护,禁止其他作业人员进入,临时拆除必须做好相关警示标识,并及时复位。

严禁现场作业人员使用脚手架跳板作为分段上下梯使用。

脚手架不应作为起重作业的支架和物品承重使用,并且脚手架上物品要求做到“工完料清”,避免脚手架上物品坠落造成人员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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