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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docx

2024-02-27 14: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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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二○二一年六月


目录

前    言 1

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形势 2

(一)地质灾害现状 2

(二)“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成效 2

(三)“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形势 5

二、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7

(一)指导思想 7

(二)规划原则 8

(三)规划目标 9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 11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 11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12

四、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13

(一)完善多层级防治管理体系,强化防灾责任落实 13

(二)建立多层次调查评价体系,夯实风险防控基础 15

(三)健全多场景监测预警体系,提升风险预警水平 17

(四)巩固多手段综合治理体系,降低灾害风险程度 18

(五)深化多方位防灾能力体系,提升科技防灾能力 19

五、保障措施 21

(一)强化组织保障 21

(二)强化资金保障 21

(三)强化技术保障 21

附则 22

附表:

附表1  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任务安排表

附表2  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工作量统计表

附表3  地质灾害隐患核(排)查工作部署表

附表4  地质灾害隐患专项调查工作部署表

附表5  地质灾害易发区风险调查工作部署表

附表6  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部署表

附表7  重点地域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部署表

附表8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部署表

附表9  地质灾害重大隐患区综合遥感监测工作部署表

附表10 专业监测、工程治理和避险搬迁工作部署表

附表11 省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能职责

附图:

附图1  湖北省地质灾害分布及易发程度分区图

附图2  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任务部署图

  



前    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共湖北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切实做好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快构建科学高效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有效降低地质灾害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力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纲要》《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制定本规划。

根据我省地质灾害实际情况,本规划所指的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诱发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或威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本规划是“十四五”期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开展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适用范围为湖北省行政区管辖范围。



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形势

(一)地质灾害现状

我省地处华中腹地、长江经济带中段,地形起伏大,沟壑纵横,坡陡谷深,山地、丘陵占全省国土面积的80%以上。地貌形态多样,地质条件复杂多元,极端气候频现,加上人为活动影响,是全国地质灾害多发易发频发、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最多、经济损失最大的省份之一,长江三峡库区是全国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2016年、2017年湖北省连续两年发生地质灾害数量位居全国第二。

根据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地质环境综合信息平台统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全省在库地质灾害隐患点16324处,其中滑坡13935处、崩塌1703处、泥石流193处、地面塌陷493处;规模等级特大型125处、大型920处、中型3564处、小型11715处。受地质灾害威胁人数66万人、受威胁资产494亿元。

(二)“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成效

“十三五”期间,在党中央的正确指引下、在自然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支持指导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共同努力,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全面参与,圆满完成了《湖北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防治成效显著。

1.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主体责任明晰。

一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调整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国土(地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上下联动”的责任体系,形成了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发展和改革、教育、农业农村、文旅、水利、住建、地质等多部门联合防灾的工作机制,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二是地质灾害防治制度体系逐步健全。湖北省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先后印发了50个防治管理文件和42个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五制”(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验收和责任追究制)项目管理、“三专”(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和“四按”(按计划、按预算、按程序、按工程进度)财务管理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项目绩效评估,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质量和专项资金使用安全。三是创新建立了全省“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模式。按“区定网、网定格、格定员、员定责”的工作要求,全省建立了30个片区、122个单元、27033个网格,共32294名网格员,每一个网格明确乡镇政府、自然资源所、专业技术支撑单位以及村委会“四位”的责任,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

2.防灾能力大幅提升,防治基础夯实。

一是提升了调查评价广度和精度。开展了1:50000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和风险调查,实现了山区丘陵县和地面塌陷隐患区调查评价全覆盖,针对重点地域和重点区段分别开展了1:10000和1:2000地质灾害调(勘)查,调查精度的提高及新技术、新方法的运用,大幅提升了地质灾害隐患的综合识别能力;全省严格落实“汛期三查”和“雨中三查”巡排查制度,自然资源系统累计出动人员26.4万人次,巡查排查各类地质灾害隐患13.9万点次,排危除险4952处,保护6765户25400人,极大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提高了监测预警准确度。“十三五”期间,强化了同气象、水利、地质等部门协作,及时研判风险,发布气象风险防范信息485期,短信接收超149万人次,利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报纸等多途径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扩大接受范围;我省新建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1793处,结合群测群防、“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成功预报地质灾害193起,避免人员伤亡6047人,减少直接经济损失约3.29亿元。三是加大了综合治理力度。“十三五”期间,我省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344个,避险搬迁23653人,解除受地质灾害威胁171957人,保护财产70.12亿元。四是提高了信息化水平。整合“专网+互联网+网格化”数据,形成双网融合,实现地质灾害信息化建设全覆盖。五是提升了基层防灾意识。组织各类防灾培训2225次,参与人员达16.63万人次;开发“智慧防灾”微信公众号,对外宣传2134次;发放《雨后地质灾害防范手册》47.66万余份,宣传科普突发地质灾害预防、辨别、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基本知识。六是稳步推进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健全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三峡库区实现了连续18年“零死亡”,为库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地质安全保障。

3.因灾损失大幅降低,社会效益显著。

“十三五”期间,我省遭受了2016年“98+”洪水、2017年强秋汛、2020年超长“暴力梅”,地质灾害形势严峻,共发生地质灾害2906起(较“十二五”同期增加了26.5%),共造成66人死亡(或失踪)、4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06亿元。与“十二五”同期相比,因灾伤亡人数减少25.5%,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防灾减灾救灾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

(三)“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期,为实现我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目标定位,必须牢牢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转化为湖北高质量发展的纲与魂。

高质量发展和国家安全战略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下的防灾减灾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气象、地质、地震灾害防御能力。”把地质灾害防治放在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位置。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指出“要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提供有力保障”。《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全面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随着新时代的发展,迫切需要全面提高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为我省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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