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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4-06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1-03-11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10-05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5-29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3-15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5-09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7-10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11-13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3-12-10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2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定标结果公示一、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内容:22号线一期工程所有车站及区间、车辆段及出入段线、停车场及出入场线的土建工程、人防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含文化艺术制作和安装工程)、常规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疏散平台、预留预埋工程、主变电站改造工程(含接入既有主所电缆通道土建工程)、安保区警示标识安装工程、NOCC改造工程、场地准备及建设单位临时设施工程;2.同步建设物业开发上盖平台工程;3.车辆段、停车场的轨道工程;4.前期工程中的交通疏解工程(含路灯迁改及恢复工程)、给排水管线改迁及恢复工程、中低压燃气管线改迁及恢复工程(不含燃气碰口)、零星拆迁及恢复工程。
标签: 工程中标信息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12-22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1-06-14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2-18
记者2月6日从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 近日,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安庆海口长江大桥功能调整。标志着项目前期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为下一步全面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各项专题报审等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安庆海口长江大桥列入国家《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2020-2035)》、《安徽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等规划,是省、市重点推进实施的项目。该项目的建设对于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优化区域高速公路网结构,促进区域产业协作,打造“米”字形铁路枢纽城市,贯彻“一江两岸、拥江发展”战略等具有重要意义。去年9月,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同意安庆海口长江大桥调整为公铁两用大桥方案,并出具了有关复函。安庆海口长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3-13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10-09
日前,据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官网发布信息,旗下2家公司实行重组,其中一家公司依法注销、完整建制并入另一家公司,被撤销公司原集团党委管理干部降一级使用。具体如下:该信息显示,9月29日,集团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所属设计研究院并入一公司改革事项,并经董事会决策通过执行。在收到中国铁建《关于2023年度三级公司高质量发展评价结果的通报》后,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分管企业改革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机构,研究部署制定方案,快速启动整合重组。根据会议研究决定,设计研究院依法注销,完整建制并入一公司,债权债务由一公司继承,原设计院集团公司党委管理干部降一级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3-11-10
11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文明确提出:不得以信用评价、信用评分等方式变相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并要求各省立即进行全面排查!修订或废止有关规定!无独有偶,近日江西省住建厅发布通知:2023年11月7日起,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暂停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取消报价承诺法评标方式!目前已有多地发布通知,暂停在招投标活动中运用信用评价结果:济南:2023年10月17日起,废止“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监理企业及项目总监信用评价结果”!招投标活动中停止应用!云南:信用评价结果不再应用于工程招投标!平台即行关闭,原文件规定同时废止!11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发改办财金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1-17
1月12日,黑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点如下:统一审查标准对于资质申请通过的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含技术负责人),1年内只认可2次,3次以上视为无效人员。申请我省许可的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净资产和技术负责人经历、职称或执业资格等条件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及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个人业绩、技术装备等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最低等级资质标准要求。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的业绩应是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独立主持完成的工程项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8-26
为提高我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质量和管理水平,完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体系,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21日(信函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信封标题请注明“广东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书面信函请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4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建处3421房,邮编:510045。附件:广东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
标签: 工程中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