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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3-11-06
据重庆市两江新区应急管理局获悉,经初步核实,11月2日,重庆市两江新区人和大道与吉乐大道交叉路口附近一排水管网施工现场发生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目前,现场搜救工作已全部结束。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治疗,生命体征平稳。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11月2日11时许,3名工人正在作业,施工点一侧突然发生垮塌,其中两名负责挖土方的工人被掩埋。“发生垮塌的一侧靠近公路,平常有大车经过,土质也不太好。”两人被埋在地下4米左右的位置。掩埋点较深的那名工人已遇难,另一名工人获救,生命体征平稳。“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1-07
据央视新闻,记者从乌兰察布市应急管理局获悉,G55二广高速公路察右前旗段“12·25”路面坍塌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专家及时察看现场、听取有关单位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并经质询讨论。初步认定事故原因为集大原高铁隧道施工项目下穿G55二广高速公路,在12月25日施工过程中隧道坍塌,导致上方高速公路路基和路面塌陷。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12月25日晚,G55二广高速太原方向(K381)处路面出现塌陷,造成4辆车发生事故。事发后,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内蒙古交通集团及地方党委、政府组织应急、消防、交通、卫健等多部门立即赶赴现场救援。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轻伤。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6-29
2024年3月1日7时10分许,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双浦镇轮渡路15号的杭州三杭电梯部件有限公司厂区内,浙江晶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外包人员在机修厂房屋顶安装光伏板支架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2人死亡。日前,西湖区人民政府发布《西湖双浦浙江晶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3·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西湖双浦浙江晶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3·1”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因浙江晶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高处作业未审批,违规组织作业,2名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取得高处作业操作证,未佩戴安全帽、未系安全绳,擅自冒险进入高处作业区域,导致高处坠落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发前,建设单位未聘请监理公司对
标签: 建筑工程项目现场管理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1987-05-01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8-28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2-03
近日,肇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对肇庆高新区“1·1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督办的函》。根据督办函,2024年1月13日9时39分许,绍兴曹娥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肇庆新联昌金属有限公司厂房开展屋顶太阳能光伏板安装铺设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然而,这并非该地区首次发生光伏安装事故。2023年11月,广宁县北市镇葵洞村小学旧教学楼也发生过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导致一人死亡。为了应对这一系列的安全事故,广东肇庆高新区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已印发《关于暂停全区光伏项目建设及验收并网的紧急通知》,要求自2024年1月17日起,区内所有在建光伏项目暂停建设,供电局暂停光伏项目验收以及并网的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4-15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2022年1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0号公布 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准确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特种设备因其本体原因及其安全装置或者附件损坏、失效,或者特种设备相关人员违反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造成的事故。第三条 以下情形不属于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事故:(一)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4-14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6-13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22-04-13
标签: 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2-08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1-02
目 录1 总体要求 12 防止高处坠落事故 33 防止坍塌事故 64 防止起重伤害事故 155 防止触电事故 246 防止物体打击事故 267 防止机械伤害事故 278 防止火灾事故 289 防止放炮(爆破)事故 3310 防止场内车辆伤害事故 3511 防止淹溺事故 3612 防止灼烫事故 3713 防止有限空间作业中毒和窒息事故 3814 防止管道吹扫事故 4015 防止烟囱、冷却塔筒壁施工事故 4116 防止锅炉、汽机大件设备吊装事故 4317 防止太阳能热发电施工事故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9-11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本判定标准适用于判定工贸行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消防(火灾)、特种设备等有关行业领域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适用于所有相关的工贸行业,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仅适用于对应的行业。一、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一)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领域。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0-11
目 录1 总 则 12 主体责任 22.1 建设单位 22.2 施工单位 22.3 监理单位 33 行为管理 33.1 技术管理 43.2 人员管理 53.3 教育培训 53.4 防护用品管理 54 个体防护 64.1 安全帽 64.2 安全带 64.3 防滑鞋 75 防护设施 75.1 防护栏杆 75.2 防护盖板 85.3 安全平网 85.4 密目式安全网 95.5 安全防护网 95.6 安全防护棚 105.7 安全通道 106 专业防护 116.1 临边防护 116.2 洞口防护 116.3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