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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内不得参与安管工作的处罚!两名安全员因未制止违规施工,以及未及时发现工人违章作业,被处罚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3-12-07

关于对沈某行政处罚的通报根据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沈某作为专职安全员,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安全技术交底不健全,未制止和纠正项目部在被责令停工的情况下违规施工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第三十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第十一条,《关于印发<强化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涉及安全生产人员管

标签: 建筑业新闻

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渝建质[2022]59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7-12

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发挥记分制度的管理、教育、引导功能,提升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意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重庆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等,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对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记分管理。第三条 市住房城

标签: 文件公告

2025年3月1日起,安全员应具有建造师等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所有专包单位全部纳入总包管理!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5-02-04

近日,广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本规定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原规定(穗建规字〔2020〕34号))同时废止。01安全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造师等执业资格!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建设规模、技术难度等因素,配备专门工作力量,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未按配备专门工作力量的,建设单位不得发包。对单个项目建筑面积5万平米以下的新开工项目,应配备至少1名专职或兼职项目安全管理人员;5万平米-15万平米的,应配备至少1名专职项目安全管理人员,15万平米以上的,应配备至少2名专职项目安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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