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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11-08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2-04
近日,海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海南省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提出:企业落户奖励: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从省外迁入我省的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且在我省纳统建筑产值达到20亿元的,给予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晋级奖励:对注册地在我省的建筑业企业,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晋升为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企业增产奖励:对注册地在我省的建筑业企业,以2019年以来纳统的最高年产值为基数,企业2023年每净增产值达到1亿元,给予30万元奖励,奖励不超过200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4-18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9-20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9-02-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9-02-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22-05-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8-05-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11-22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5-22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3-09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12-06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2-28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1-11-16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3-12-08
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提出: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其企业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资质企业的业绩应当录入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以实地核查、遥感卫星监测等方式抽查复核项目信息,加大对虚假信息的处理力度,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自2024年1月1日起,资质申报业绩必须录入四库一平台!自2024年1月1日起,由住建部审批的施工、设计、勘察、监理等全部资质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9-26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10-27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06-12-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