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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11-30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25-05-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5-01-16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6-27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12-29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2-21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7-05-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6-12
2024年3月16日12时15分左右,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的北京城市副中心住房项目(0701街区)F#地块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6月3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公布《北京城市副中心住房项目(0701街区)F#地块工程“3·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工程概况事发工程名称为北京城市副中心住房项目(0701街区)F#地块工程。工程所在地位于通州区07组团0701街区,南至通燕高速,西邻六环路,北至京榆旧线,东临规划系,包括F-02、F-03、F-04等地块。工程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14801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6200平方米;地下建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5-01-24
11月,住建部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1、重点核查以下企业:(一)发生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转包、违法分包、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在资质申请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二)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取得资质的企业;(三)聘用的职业资格人员被撤销或者吊销注册的企业;(四)聘用一年内变更注册单位2次及以上的职业资格人员的企业;(五)其他应当重点核查的企业。有关专业资质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运输、水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开展动态核查。2、核查结果应用: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在被标注期间不得申请建设工程企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9-05-01
标签: 电力行业标准(DL) 锅炉检修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5-06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1-10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5-08-01
3.1.2 系统的供给强度和持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表3.1.2的规定,响应时间不应大于表3.1.2的规定。 3.1.3 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当用于灭火时不应小于0.35MPa;当用于防护冷却时不应小于0.2MPa,但对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不应小于0.15MPa。 3.2.3 水雾喷头与保护对象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水雾喷头的有效射程。 8.4.11 联动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模拟火灾信号启动系统,相应的分区雨淋报警阀(或电动控制阀、气动控制阀)、压力开关和消防水泵及其他联动设备均应能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信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2 采用传动管启动的系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07-07-01
4.2.1 管材、管道连接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查出厂合格证与质量检验报告。 4.2.4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灭火剂、管材及管道连接件,应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 设计有复验要求的。 2 对质量有疑义的。 检查数量:按送检需要量。 检查方法:核查复验报告。 4.3.2 灭火剂储存容器及容器阀、单向阀、连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装置、选择阀、阀驱动装置、喷嘴、信号反馈装置、检漏装置、减压装置等系统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06-11-01
4.2.1 泡沫液进场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现场取样留存。 检查数量:按全项检测需要量。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及产品出厂合格证。 4.2.6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管材及管件,应由监理工程师抽样,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 设计上有复验要求的。 2 对质量有疑义的。 检查数量:按设计要求数量或送检需要量。 检查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4.3.3 泡沫产生装置、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液压力储罐、消防泵、泡沫消火栓、阀门、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等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06-05-01
3.1.7 扩声系统对服务区以外有人区域不应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3.3.2 扬声器系统,必须有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不产生机械噪声。当涉及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电气工程师 建筑环境与节能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4-05-01
3.1.6 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3.1.7 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中,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 3.4.1 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3.4.4 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 3.4.6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电气工程师 消防工程师 建筑设备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3-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