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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5-02-04
近日,广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本规定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原规定(穗建规字〔2020〕34号))同时废止。01安全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造师等执业资格!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建设规模、技术难度等因素,配备专门工作力量,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未按配备专门工作力量的,建设单位不得发包。对单个项目建筑面积5万平米以下的新开工项目,应配备至少1名专职或兼职项目安全管理人员;5万平米-15万平米的,应配备至少1名专职项目安全管理人员,15万平米以上的,应配备至少2名专职项目安全管理人员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7-18
临建阶段1.1 临时道路面层作为永久道路基层,适当取消基层作法 1.2 正式围墙基础作为临时围挡基础1.3 正式围墙作为施工围墙1.4 正式工程消防管道、消防水池兼做临时消防使用1.5 正式工程暗敷的照明电线管回路组成临时照明系统 1.6 场区正式排水系统兼做临时排水系统1.7 正式园林工程花草树木兼做临建绿植使用2. 施工阶段2.1 实体质量样板代替临时质量样板2.2 材料堆场、加工场及临时路基础兼做正
标签: 资源合集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7-09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4-19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4-25
(1)施工总体协调及管理1对总承包责任单位工作的配合措施1.1施工方与总承包责任单位的关系施工承包人必须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根据国家、省及市有关工程建设的规定,全面认真的履行合同,按照总承包单位的要求完成工程施工。1.2施工方与总承包责任单位的配合措施1.2.1与总承包责任单位配合的“三个服从原则”。1.2.1.1总承包责任单位要求超出合同规定但对工程质量或使用功能有利时,服从总承包责任单位要求。1.2.1.2总承包责任单位要求与承包人想法不一致时,但总承包责任单位要求不低于国家规范要求能够达到相同效果时,应服从总承包责任单位要求。1.2.1.3总承包责任单位要求超出合同范围,但承包人经过努力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0-21
工程规划总占地面积2979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2945平方米,其中,A330厂区内建设100号完成中心,建筑面积30318平方米;112号物流中心,建筑面积7235平方米;114号喷漆机库,建筑面积9873平方米;116号动力站,建筑面积2060平方米;118号危险品库,建筑面积549平方米;99号警卫室,建筑面积51平方米;120号新建停机坪和121号滑行道工程,以及厂区内市政配套等工程。同时,在原A320厂区内新建21.2号称重机库,建筑面积8726平方米;22.2号交付中心(扩建),建筑面积2912平方米;25号危废品库,建筑面积227平方米;5.2号餐厅(扩建),建筑面积994平方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4-18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29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2004年2月3日建设部令第124号发布,根据2014年8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9号修正,根据2019年3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修正)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3-29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投入和使用管理保证其有效实施,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国家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478号)、国家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89号)。第二章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定义和费用项目 第二条:定义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
标签: 项目管理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7-24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3-11-18
江西政策原文如下: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管理,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厅起草了《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11月25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单位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厅。联系电话:0791-86288682电子邮箱:jxzbb12345@163.com附件: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11月10日附件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标签: 建筑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