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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7-07
水利部监督司关于印发构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指导手册(2023年版)的通知监督安函〔2022〕56号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2022年7月,水利部印发了《构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的实施意见》(水监督〔2022〕309号)。为指导各地区各单位加快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运用“六项机制”开展风险全链条全方位管控,水利部监督司组织编制了《构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指导手册(2023年版)》,现印发试行。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2-1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 职业健康通用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34-2022,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同时废止下列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一、《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 50656-2011第3.0.9、5.0.3、10.0.6、12.0.3(6)、15.0.4条(款)。 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第2.0.1
标签: 其他资料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7-18
局部修订说明本规程此次局部修订工作是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2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2]21号),由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完成。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补充泄漏点、车载泄漏检测仪器、手持泄漏检测仪器术语。补充泄漏检测人员防护及检测过程中的安全要求。修改泄漏初检的要求。修改埋地管道泄漏检测周期的要求。补充泄漏检测仪器性能指标、配备的要求。此次修订共XX条,分别为第X.X.X、X.X.X、X.X.X、X.X.X条。其中新增XX条,删除XX条。本规范中下划线表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次修订的起
标签: 征求意见稿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5-09
关于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的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工作部署,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以下简称BIM)在工程建设的应用,结合《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我厅组织开展相关的调研测算,制定了BIM技术在建设工程应用的费用指导标准,由使用方根据工程不同类型、大小、复杂程度,在合同中约定取值和工作要求。一、费用名称: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二、适用范围1、建筑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4-27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现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以下简称《判定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将《判定标准》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依法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准确判定、及时消除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等制度,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4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下载房屋市政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9-25
建质函〔2018〕2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建立大型工程技术风险控制机制,我部组织编制了《大型工程技术风险控制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大型工程技术风险控制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2月2日前 言为加强城市建设风险管理,提高对大型工程技术风险的管理水平,推动建立大型工程技术风险控制机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组织国内建筑行业专家编制了《大型工程技术风险控制要点》。主编单位: 上海市建设工程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8-30
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抗震防灾能力,降低地震灾害风险,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地震时建筑正常使用的日标.更好 地鼓励和支持建设工程抗震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在总结 国内外建设工程相关科研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本 导则。本导则共分7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 规定、地震作用和抗震验算、建筑非结构构件、建筑附属机电设 备和功能性仪器设备、维护与监测。本导则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编制.清华 大学土木工程系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 建议,请寄送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 学何善衡楼.邮编:100084)。主编单位:清华大学广州
标签: 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