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公众号
+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5-20
施工组织设计(新技术推广应用部分)一、工程概况二、组织机构与措施2.1、组织机构领导小组: 实施小组:2.2、各项措施为搞好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落实实施计划,我们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采取如下措施:、组织措施:项目部成立新技术推广应用实施小组,具体为:施工技术组、质量检验组、物资装备组、经营财务组、安全保卫组,各组领导由在新技术应用方面有专长的同志担任,保证新技术应用在控制状态下顺利进行。、管理措施:a、项目经理负责新技术推广运用的组织领导工作,综合协调解决各种技术应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实施计划分解到各技术领导和职能部门。b、项目副经理负责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负责与设计单
标签: 施工组织设计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8-06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2月24日以粤建质〔2011〕13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装修和拆除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12-03
目录一、工程概况二、分户验收组织机构三、分户验收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项目分户验收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二)项目分户验收专业检查组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四、分户验收专业检查组任务分工表 (一)土建专业检查组项目分户验收工作任务分工表 (二)给水排水及采暖专业检查组项目分户验收工作任务分工表 (三)电气专业检查组项目分户验收工作任务表五、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操作基本程序六、分户验收的条件与标识七、分户验收的划分八、分户验收检查的一般要求九、分户验收项目、检验频率、
标签: 建筑质量控制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04
中字头央企“百项新技术”推广应用清单附表(2021年增补)核心技术简介该平台采用轻型贝雷架+轻型通用型支点搭建框架,平台上集成外挂架、顶面堆场、液压布料机、雨篷、悬挂铝模大模板、喷淋养护装置、临电管线等设备,并可根据主体结构施工进度整体顶升。支点位于 N-2~N-3 层,支点部位混凝土龄期长、强度有保证,标准层工期可达到 3-4 天/层,结构外围挂架(外挂架)设计高度根据现场需要设计,保障外立面穿插施工,实现了系统构配件的标准化、集成化、系统化、智能化,且达到周转率高、降低安全隐患、提高施工质量、节约工程工期、改善工人作业环境等效果。
标签: 资源合集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20
第一部分 企业情况介绍01 企业情况介绍02 机构设置03 项目情况04 目前发展状况05 经济指标 管理思路06 管理制度及流程第二部分 管理举措介绍01 科学谋篇布局 提升市场开拓能力02 优化机构设置 提升服务项目能力03 打造优质平台 提升资源管理能力04 细化管理行为 提升精益建造能力05 加快转型升级 提升业务创新能力06 强化培养激励 提升绩效管理能力
标签: 作业指导书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12-03
1、基本规定1.0.1分户验收的条件:1、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2、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6、竣工图已编制完成并与现场实际施工情况一致,设计变更手续齐全。7、成品住宅已进行交接验收,责任明确。注:成品住宅工程是指交付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层全部装修完成,厨房、卫生间等户内设备安装结束,已具备基本使用功能的住宅工程。交接验收是指成品住宅工程装修施工前,为明确各方责任,保证工程施工及质量的延续性,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的质量验收和
标签: 建筑质量控制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3-09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日照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住建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现将《日照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8月12日 日照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住宅工程的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
标签: 建筑政策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8-0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
标签: 文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