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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1-20
1通用术语2工程开工报审表(B1〜1)说明3复工报审表(B1—2)说明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B1-3)说明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B1—4)说明6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报审表(B1-5)说明7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B1-6)说明8工程报验单(B1 - 7)说明9工程款支付申请表(B1—8)说明10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B1 — 9)说明11工程临时延期报审表(B1—10)说明12费用索赔报审表(B1 - 11)说明13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B1—12)说明14工程竣工预验报验单(B1 — 13)说明15试验室资格报审表(B1 — 14)说明16工程计量报审表(B1 — 15)说明17工程
标签: 工程施工表格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11-09
桥梁桩基钢筋笼加工及焊接施工作业指导书1 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新建太原至焦作铁路工程TJZQ-9标所有桥梁钻孔桩钢筋笼制作、吊装、焊接施工。2 作业准备2.1 技术准备施工图已到位,经过审核已澄清有关技术问题,技术人员已认真熟悉施工图纸、规范及技术标准。人员经培训合格后进场,特种工持证上岗。安全防护用品: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和防护面罩或深色防护眼罩等已发放给操作人员,操作人员熟知使用方法。2.2材料验收及场地准备钢筋原材运抵钢筋加工厂后,项目部试验室首先验证其品种、级别和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查看其产品合格证、附件清单和有关材质报告单或检查报告,并按60t为验收批进行力学抽检,合格后方
标签: 作业指导书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9-10
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建质[2009]291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落实住宅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现就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分户验收工作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住宅工程涉及千家万户,住宅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8-30
国卫明电〔2023〕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疫苗接种工作协调组各成员单位:《近期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已经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2023年7月25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近期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当前,新冠病毒XBB变异株已成为我国本土疫情主要流行株。研究表明,XBB变异株具有较强的免疫逃逸能力,我国人群血清抗体对XBB变异株的中和能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5-16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程序,我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0月28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程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合称监督机构)对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8-25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7-18
XXX工程下闸蓄水验收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一 工程概况1.1 工程概述XXX水库工程主要任务以防洪、供水(灌溉)为主,结合发电,兼顾改善水环境等综合利用,属Ⅲ等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主要建筑物有拦河坝、泄水建筑物、发电引水进水口等,拦河坝坝型为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240米,最大坝高42.5米,坝顶长321米,顶宽5m。主要工程量有土石方开挖方量59.13万方,土石方填筑方量23.13万方,混凝土浇筑19.42万方,帷幕灌浆0.46万米,固结灌浆1.03万米。1.2 项目审批办理及文件批复XXX年9月30日,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浙发改农经〔2009〕91
标签: 其他水利资料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2-28
本项目改建工程起点桩号K290+405、终点桩号K387+915,路面改建总长为97.506公里。其中K309+938.6~K359+452为一期工程,K290+405~K309+938.6及K359+452~K387+915为二期工程。本次主要工程内容为新泽西护栏抬升,中央分隔带绿化改造、脱空板修补处理、路面断板换板、原路面冲击压实、路面下挖、板缝啃边处理、原标线清理、填缝料重填、桥面铣刨、交通工程等。全线主线桥99座,共长5125.042米;上跨桥30座;涵洞158道,通道164道;桥梁进行桥面整体化施工、裂缝处理、墩台梁板加固、支座更换、护栏改造、伸缩缝施工,部分涵洞清淤等。路面结构型式
标签: 市政路桥监理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2-01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眉山市民政局眉山市财政局眉山市自然资源局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眉建发〔2022〕40号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单位): 《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第五届人民政府14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眉山市民政局眉山市财政局眉山市自然资源局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4月11 日 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1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今年以来,全国安全形势总体上是好的,事故呈下降趋势。但是,近期火灾和公众聚集场所人员伤亡事故、道路交通等事故接连发生。2月5日,北京密云县灯会发生踩踏事故,死亡37人。2月15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特大火灾,死亡53人,伤68人;同日,浙江省海宁市一乡村土庙发生特大火灾,死亡40人。这些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也反映出一些地方安全制度和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应急预案不完善。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要求有关方面立即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尽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1-14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及标准》的通知云交基建〔2012〕158号各州、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公路开发投资公司、省交 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省交通科研所、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厅质监局、石锁、锁蒙公路公司:为规范全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现质量监督工 作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厅制定了《云南省公路水运建设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及标准》,经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 真贯彻执行。附件:云南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及标准二O—二年三月二十六日云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及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现质量监
标签: 路桥市政政策规章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2-04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市(州)人民政府:2015年,我省启动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以来,通过试点带动、规范流程、扶持保障,有效改善了城镇居民居住条件,提升了人居环境。为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省政府同意,制定本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好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9-21
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应急消评〔2019〕21号关于对十三类消防产品开展自愿性认证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国家认监委《关于加快发展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指导精神及广大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的现实需求,我中心决定对不再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十三类消防产品(含部分火灾报警产品),立即开展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产品目录见附件1)。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我中心已在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www.cccf.com.cn)和中心网站(www.cccf.
标签: 文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