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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4-1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一、安全组织措施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安全员任副组长,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设质量安全办公室具体执行安全检查的督导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二、安全保证措施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技术、安全、劳动卫生、宣传教育的综合水平,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安全优质的完成本工程任务。2.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项目经理对本工程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坚持“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各部门、各岗位责任制,做到人人重视安全
标签: 安全文明施工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4-19
某EPC总承包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56页)全套完整版一、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度1总则1.1、EPC 项目部及各分包商负责人是各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范围内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投入,努力消除事故隐患,在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组织施工。1.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任何人都应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任何人都有遵章的义务和权利制止他人违章,并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2、EPC项目部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EPC 项目经理是 EPC 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标签: 项目管理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7-10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2024 版)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从业人员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试行)》渝建质安(2020)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9-01
.....二、施工工艺场地平整、确定开挖基线、土方开挖、基础处理、管道安装、检查井井座安装、井筒安装、井盖安装、闭水实验、土方回填。三、施工要点1、井坑与基础a、井坑应与管沟同时开挖开挖时井座主管线应与管沟中管道在同一轴线。井坑边坡与管沟边坡一致。井坑开挖时不得扰动基土超挖如基土受到扰动则应按现行的《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 的有关规定根据基土土质采取补救措施。有沉泥室雨水检查井井坑应根据选用的规格局部开挖沉泥室深度。井坑开挖应根据选用的规格考虑井座主管线偏臵因素偏臵端的坑壁应与管沟齐平。b、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或雨季施工增设排水降低水位措施。c、
标签: 市政工程施工方案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10-28
1 总则1.0.1首次质量监督检查应在主要建(构)筑物第一罐混凝土浇筑前完成。2 监督检查前应具备的条件2.0.1进场的责任主体单位项目组织机构已建立,人员已到位。2.0.2已进场的工程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齐全,按规定复检合格。2.0.3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2.0.4施工现场“五通一平”基本完成。3 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3.1建设单位3.1.1工程项目按规定完成招投标并与承包商签订合同。3.1.2项目负责人已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并已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3.1.3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已建立,质量管理人员已到位。3.1.4质量管理制度已制订。3.1.5建设管理纲要、监理规划、施工组织总设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4-1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从公司层面对监理服务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做出规定,使该项监理服务处于受控状态。2.范围 适用于项目管理部的监理服务过程。3.内容3.1组织机构3.1.1 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组织机构分二级管理,公司一级管理由总经理牵头,分管副总经理组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负责公司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领导工作。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领导小组成员由总工办、项目管理部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制定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 61 号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01年10月19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部长 贾春旺 二○○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14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 家 电 力 公 司 文 件 国电电源[2002]49号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目 标 第三章 责任制 第四章 安全监督 第五章 工程建设项目 &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