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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5-1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2011年 8月 5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公布 根据 2015年 5月 27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城镇燃气、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及港区
标签: 法律法规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8-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3号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已经2023年11月6日应急管理部第2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 王祥喜2023年11月29日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8-05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2〕22号),我部组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室内温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lihuai027@qq.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 附件:室内温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7月30日 目次前言 ii1范围
标签: 征求意见稿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8-0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1-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已于2021年8月25日经第2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长 李小鹏2021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从事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7-12
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发挥记分制度的管理、教育、引导功能,提升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意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重庆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等,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对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记分管理。第三条 市住房城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9-01
国铁集团工电部关于加强穿(跨)越铁路营业线和邻近营业线工程方案等审查和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各铁路公司:为加强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和道路、人行过道和管道穿 (跨)越高速铁路营业线(200公里/小时及以上的铁路和200公 里/小时以下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及其相关联络线和动车 走行线、普速铁路营业线和邻近营业线工程等方案审查和施工安 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强化设计源头质量1. 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和道路、人行过道与高速铁路及其 相关联络线和动车走行线交叉工程应优先采用下穿铁路的方案。2. 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和道路上跨高速铁路及其相关联络 线和动车走行线的路基、桥涵地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