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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1-30
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2006 年 8 月 25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110 号公布 自 2006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加强对航标的管理和保护,保证航标处于良好的 使用状态,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辖区的内河和沿海通航水域以及相关陆域航 标的设置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军用航标、渔业航标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省辖区的内河通航水域以及相关陆域的航标,由 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省航道部门负责管理。本省辖区的沿海通航水域以及相关陆域的航标,由海事管理 机构、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省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29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2004年2月3日建设部令第124号发布,根据2014年8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9号修正,根据2019年3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修正)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7-08
广东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标准化指南第一章 总则1.0.1为全面推进现代工程管理,进一步规范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行为,统一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明确相关工作要求,提升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结合广东省公路建设实际情况,编制本指南。1.0.2本指南主要依据国家、行业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指南、文件及省内外成熟先进的管理经验编制。1.0.3本指南适用于广东省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新建、改(扩)建各等级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1.0.4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等科学、规范、公正地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进行阻挠。1.0.5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不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3-02
项目安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质量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商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动力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物资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综合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生产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质量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机电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预算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物资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后勤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各专业、责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预算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质量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测量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资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5-10
监理公司一级安全教育内容建筑业和其他行业不同,有自己的特点:产品不固定、施工作业流动性大、露天、高处作业多、手工操作、体力劳动、施工现场变换不定、临时工多、工期不固定等,特别是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建筑业开放劳务市场后,建筑队伍不断地壮大,而且又多为年轻新手,安全知识极其贫乏,不安全因素多,比较容易形成临时观念,不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靠侥幸心理过日子,伤亡事故必然会发生。所以,安全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知识的重要方法,开展安全教育更显出其重要意义,以确保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三级安全教育”是企业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和主要形式是:一级教育由公司负责执行,二级教育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进行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0-25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均必须按规定佩戴好符合标准的安全帽一、临时用电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进行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实施前应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变更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时,电气专业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2、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3、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V/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3.1采用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0-25
目 录1 总则 22 监理依据 23 监理工作目标 34 安全监理的任务 35 监理安全管理体系 46 监理安全管理措施 47 监理安全管理内容 57.1、施工前的安全监理工作 57.2、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理工作 6(1)、施工道路安全监理 8(2)、基坑开挖安全监理 8(3)、用电安全监理 13(4)、机械设备安全监理 15(5)、管线保护安全监理 17(6)、特殊工种管理安全监理 178 文明施工监理 188.1、事后控制和安全事故的报告 20A、事后控制措施 20B、安全事故的报告 209 安全检查制度 221 总则1.1本细则适用于深圳市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8-10
安全监督监督人员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当作为重点抽查内容。对含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项目、近一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应当增加抽查次数。施工安全监督过程中,对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以及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较多的工程项目,应当调整监督工作计划,增加抽查次数。(一)安全监督起止时间监督机构组织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人员召开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会议,提出安全监督要求,开始实施安全监督。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的,在接到建设单
标签: 安全文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