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公众号
+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5-09
关于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的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工作部署,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以下简称BIM)在工程建设的应用,结合《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我厅组织开展相关的调研测算,制定了BIM技术在建设工程应用的费用指导标准,由使用方根据工程不同类型、大小、复杂程度,在合同中约定取值和工作要求。一、费用名称: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二、适用范围1、建筑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8-31
关于规模化推进本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为促进本市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大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 峰实號方案》(沪建建材联〔2022〕545号)等文件要求,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意见。一\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装饰装修工程的既有公共建 筑。二、职责分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公共 建筑节能改造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并会同市建筑建材 业市场管理总站,对既有公共建筑在装饰装修工程的抽查 过程中加强对节能改造的检查力度,适时组织开展既有公 共建筑节能改造专项检查,并将抽查和专项检查情况报市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5-09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函》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粤建科函〔2014〕1652号)等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信息模型(BIM)(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市场为导向、发挥企业在BIM技术应用中的主体作用。坚持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相结合,普及和深化BIM技术在建设项目全周期
标签: 建筑政策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4-30
1 总则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家建设海绵城市的相关要求,推动武汉海1.1.1绵城市的科学建设,指导相关规划编制、建设项目设计及职能部门的技术审查,特制订本导则。1.1.2 本导则适用于武汉市中心城区各类规划的编制及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其他区域可参照本导则执行。1.1.3 海绵城市的建设应坚持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安全为重、因地制宜、统筹建设的原则。1.1.4 海绵城市的各类设施应采取保障公众安全的防护措施。1.1.5海绵城市的规划及设计,除满足本导则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武汉市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当本导则要求与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矛盾时,以国家现行标准、规范为准。1.1.6随着武汉市海绵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6-06
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的通知冀建城〔2015〕43 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城管委、公用局):为严格控制、规范城市道路挖掘行为,保护城市道路及其设施完好,保证城市道路安全、畅通,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城市地下管网条例》要求,结合我省城市道路管理实际,我厅制定了《河北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履行道路挖掘审批手续。城市建设(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城市道路的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包括受理城市道路挖掘申请、审查挖掘和修复方案,同时负责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8-16
本工程为城市I级主干道,设计车速为60KM/小时,车道数为双向6车道,路面结构达到临界状态的设计年限为15年,因目前K0+000--K1+080段已形成沥青路面,故只对皂路果路--银牛路人行道做海绵设计,全长1305.563米。人行道(无停车)面层为6CMC30透水机制道板砖(透水系数≥0.01cm/s),3CM厚水干硬泥浆调平层,15CMC20透水砼垫层,10CM透水级配碎石,压实路基(90%<压实度<93%)。标准横断面为6M(人行道含1.5M植草沟)+5.5M(非机动车道)+4.0M(侧分带标准段含2M植草沟)+11.5(机动车道)+6.0(中央绿化分隔带)+11.5(机动车道)+4.0
标签: 建筑监理细则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7-29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零碳建筑技术标准>编制工作的函》(建司局函标〔2021〕38号),我部组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节能协会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零碳建筑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zhangshicong01@126.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 附件:零碳建筑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7月19
标签: 征求意见稿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8-29
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33 海绵城市规划篇...................................................................... 63.1 一般规定...................
标签: 建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