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公众号
+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10-12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光伏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专业机构: 为认真落实《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加强光伏产业标准工作顶层设计,我们组织编制了《光伏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4年8月24日 光伏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 一、产业发展概述 光伏产业是利用光生伏特效应,将光能直接转化为电能的太阳能电池及上下游产业
标签: 电力工程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2-03
冬季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冬季是建筑施工作业的一个高峰期,由于气候寒冷、干燥、多风以及放长假、抢工期等原因,一旦管理不善,极易诱发火灾、中毒及坍塌等安全事故,给职工生命和财产造成损失,为确保冬季安全施工,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各项目要重视冬季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绝不能有丝毫松懈和麻痹心理;充分结合本地冬季施工的实际特点,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将冬季建筑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现就做好冬季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如下:一:质量管理1、认真做好冬期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的规定,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稳定低于5℃或当日最低气温低于0℃时,即
标签: 项目管理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8-21
工程质量考核管理与奖罚制度1 总则1.1 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明确职责,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实现工程质量目标,结合本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2 严格执行“质量一票否决权”,优质工程评选,质量管理考核、质量第一责任人考核等制度,实行奖优罚劣,坚持质量管理与经济效益挂钩,奖优罚劣。 1.3 质量目标:实现质量事故零目标; 单元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土建单元工程优良率≥90%(道路、房建工程合格),金属结构单元工程安装优良率≥95%。高水平达标投产,争创电力优质工程。1.4 各标段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为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还应配备1位项目副经理主管此项工作,并有相应的职能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2-19
简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新的设计理念、新的结构体系、新的建筑材料、新的建筑构配件、新的施工机具、设备的不断出现,施工工艺、施工技术的不断改进,人居环境质量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总体水平不断上升。但在西北事业部各在建项目或已完工项目中,一些质量通病还是时有发生,这些通病,有的缩短了建筑物的使用年限,有的直接影响了建筑物的使用安全,有的影响了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有的引起业主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为了加强西北事业部在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逐步减少、消除质量通病,工程监督管理部结合近两年来施工过程中实际存在的质量问题及安全文明通病进行归纳总结,分析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通病发生的原因
标签: 其他施工资料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9-01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2-19
目录石家庄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1第一章总贝y 1第二章基本规定 2第三章监督手续办理与质检计划编制 4第四章 施工过程监督 9第五章完工和竣工验收监督 13第六章违规工程监督 19第七章工程质量巡查 22第八章档案管理 23第九章其他 26附件1-39监督机构日常监督用表 27附件40园林工程质量监督流程 114附件41园林工程质量违规处理流程 115 石家庄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石家庄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园 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河北省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冀建质〔2012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22
1 总 则1.1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公司质量、技术、体系管理工作,使公司项目管理部质量、技术、体系的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手册;1.2 凡是与本手册有关的部门和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2 目的和任务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的有关的技术政策、规范、标准、规程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制度和规定。2.2建立健全技术管理组织机构,并保证机构的正常运行。2.3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按照责、权、利相结合之原则,对各级技术人员进行合理分工,以提高技术人员的工作热情,使其在各自岗位上发挥最大作用。2.4建立健全技术管理检查评比制度,充分发挥公司对项目技术管
标签: 项目管理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10-10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行为,强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履行质量责任的监督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是指对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行为,以及勘察、设计文件和工程实体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的记录。 已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按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建
标签: 文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