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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5-04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测量成果报告受***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规划局对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的要求,我所对**家园1-3、5、6#住宅楼建设项目进行竣工测量。竣工测量的结果主要包括已竣工的建、构筑物的平面位置及形状;建筑物部分拐角点(房角点)的坐标;建筑物最突出部分的拐角点(房角点)至用地红线或其他指定位置的退让距离;房屋地面以上部分的层数及地下室层数;建筑工程竣工后具有代表性层面的标高;建筑物层高;房屋分栋分类竣工建筑面积;根据特殊要求进行的其他测量。竣工测量所提供的资料为“竣工测量数据表”、“建设工程竣工现状图”和测量技术说明。一、作业依据:1、《城市测量规范》CJJ8;2、《工程测量
标签: 工程测量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6-07
简介: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51 号),规范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统一验收标准、提高审批效能,受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服务中心扎实开展消防审验技术研究。通过剖析工程案例,梳理高频热点问题,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研讨, 编写了《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指南》,供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人员和消防审验人员使用。本指南的主要内容有:1.一般建筑消防常见问题(包括建筑、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和装饰装修专业);2.特殊建筑消防问题;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流程。目 录1. 一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4-09
1.0.1 为了从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加强质量管理,确保产品实现工程质量合格率100%、质量问题“零投诉”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建项目的施工、验收。1.0.3 本标准未涉及的内容,依据国家、保定市相关规范执行。1.0.4 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实施前10天内上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大体积混凝土等特殊过程专项方案、节能工程等特殊分部工程施工方案;必须上报项目部人员组成及特殊工种操作许可证、大型机械备案资料;监理单位必须在中标后10天内上报建设单位监理规划、监理细则;要求各分公司、项目部有以上内
标签: 房地产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0-26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工 作,规范档案验收程序,统一档案验收标准,确保档案验收质量,根 据《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 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工程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际,制定本 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及其流域管理机构、县级以上 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以下简 称档案验收)。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按照有关规定 执行。第三条档案验收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 部分,是保证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规
标签: 水利工程政策规章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2-13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第三条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
标签: 路桥市政政策规章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8-17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鲁防发〔2017〕15号各市、各大企业和省级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为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工作,促进监督档案规范化、标准化,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了《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10月24日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管理,促进监督档案规范化、标准化,提高监督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
标签: 人防工程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1-24
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 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各设区市水利(务)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水利(务) 局,厅直有关单位: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 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39 号),参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办财务函 〔2019〕448 号),经研究,现将我省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调整如下:一、采用一般计税方式的水利工程,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的增 值税税率调整为9%。采用简易计税方式的水利工程,建筑及安 装工程费的增值税征收率仍为 3%;二、主要材料的增值税税率分别调整为 13%,
标签: 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