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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2-01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一、岗位职责概述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人员是负责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重要角色,承担着监督、检查和指导工程质量的责任。这篇文档将详细介绍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帮助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工程质量。二、质量管理计划编制1.制定和完善项目的质量管理计划,确保质量管理工作能够有序进行。2.根据项目特点,确定质量控制措施和指标,并将其纳入质量管理计划。3.协调各相关部门,明确各项工作的任务和时间节点。三、质量问题预防与控制1.进行质量问题的风险评估和分析,提前制定风险预防措施。2.参与项目设计过程,审查施工图纸和技术方案,确保设计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3.指导施工单位
标签: 项目管理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4-0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2000年9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3号公布 根据2015年6月1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5-28
建筑垃圾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有较多的建筑垃圾需要处理,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建筑垃圾专项管理制度。1. 在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以班组为单位切实搞好各班组的落手清工作,根据项目部的统一规划,将建筑垃圾在指定的场所分类堆放,并标以指示牌,落地灰等含砂较高的垃圾应及时过筛回用,无法再用的垃圾在指定的地点堆放,并由项目部统一安排,及时运出工地,垃圾清运出场必须到批准的场所倾倒,不得乱倒乱卸。2. 废钢筋、铁钉、铁丝、纸张之类的废料,及时送废品回收。3. 建筑场内清除的垃圾渣物,通
标签: 项目管理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7-24
编制说明:为进一步提升全局项目计划编制及工期管理水平,实现全局住宅类项目计划编制的统一化、规范化、标准化,工程局在总结住宅类型施工经验和数据的基础上,梳理和分析了住宅类项目各专业工序穿插时间、控制要点、节点分类,编制了本住宅工期模型。1.“工期管理模型”根据集团《项目管理手册》、局“三个标准”《项目生产管理办法》和有关管理文件为原则进行编制,作为局属各单位开展项目工期管理的参考资料。项目应充分结合工程招投标有关文件、工程合同、项目设计文件等要求编制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工期管理模型。2.“工期管理模型”是以工期为主线而展开的项目全生命周期内计划管理的探索与研究。对全生命周期内的项目计划及工艺穿插进
标签: 资源合集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8-13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6-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5号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20年12月28日应急管理部第39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黄 明2021年6月21日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已经建成且依法投入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包括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11-08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4〕3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为指导我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我厅组织修改完善了《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8-20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74 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已经2023年3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第6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5月5日起施行。局 长 罗 文 2023年4月4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包括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规范安全管理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
标签: 文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