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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5-16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程序,我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0月28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程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合称监督机构)对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4-13
为进一步实践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确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建设部关于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减少建筑安全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各分公司、办事处和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管组织机构和制度,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督促给施工现场深入排查各类隐患。应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做到“三防”(防漏查、防错判、防瞒报)、“四到位”(全面排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06-09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8年1月28日 建设部令第166号发布)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起重机械的
标签: 建筑政策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6-14
目录一 适用范围................................................................................................................................... 4二 编制依据................................................................................................................................... 4
标签: 资源合集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5-26
目 录一、概述 1二、工作范围及内容 1三、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13.1项目组织机构 13.2现场人员安排 3四、质量控制指标 34.1监测设备种类型号及技术指标 34.2监测周期与频率 54.3监测控制值与警戒值 6五、施工方法 65.1变形监测 75.2渗流监测 105.3应力应变监测 125.4巡视检查 145.5现场设施的保护、防护 155.6信息化施工与信息反馈 165.7自动化系统 175.8应急处理 20六、质量保证措施 216.1 质量控制措施 216.2 监测注意事项 23七、仪器设备的检查与交货验收 247.1 仪器进场的检验 247.2 仪器设备埋设安装质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5-07
1.本图册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 (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 。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除应参照本图册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2.本图册共分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施工用电、基坑工程、支撑脚手架、作业脚手架、高处作业、起重机械、移动式起重机吊装、有限空间作业十个章节。3.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应遵循“安全、绿色、美观、实用”原则:(1)提高设施设备安全性能标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效能,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2)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优先使用可循环利用材料及装配式产品,提升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
标签: 作业指导书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12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以下简称《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江苏省行政区划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装修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
标签: 文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