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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7-25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外电防护一般规定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外电防护一般规定为了保障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外电防护成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必要措施。下面是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外电防护一般规定:一、施工前的准备1. 在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的电力设施、电线路和电器设备进行详细的查看,了解其运行状态和布局情况,确定各种电器设备的位置和规格。2. 对施工现场的外电负荷进行全面测量,按照电力设备的负载要求,制定完善的工作方案和安全方案,并定期检查和更新。二、施工过程中的操作1. 在操作电线路、电力设备和电器设备时,必须佩戴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衣和安全帽等防护装备,防止电击和其他事故的发生。2. 操作
标签: 建筑电气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1-21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2006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公布 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法》、《行政许可 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 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2-28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的通知商建字[2009]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保证“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项目建设质量,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商务部组织制订了农贸市场建设标准(见附件1)和验收规范(见附件2),现印发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指导和督促市场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进度;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完善后的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附件: 1.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2.农贸市场建设项目验收规范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1: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1-18
总则 1第一篇概、预算编制 2第一章工程分类及总投资构成 3第二章编制依据 5第三章项目划分 6第一节 项目组成 6第二节 项目划分 8第四章费用构成 10第一节概述 10第二节 建筑及安装工程费 11第三节设备费 15第四节独立费用 15第五节预备费及建设期融资利息 18第五章基础单价编制 19第六章建筑及安装工程单价编制及费用标准 25第七章分部工程概算编制 31第八章分年度投资及资金流量计算 43第九章预备费、建设期融资利息 45第十章工程总概、预算编制 46第十一章概、预算文件组成及概算表格 47第二篇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 59第一章概述 60第二章编制方法及计算标准 60附
标签: 工程造价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2-22
目录第一部分 工程质量监督基本程序 1第二部分 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抽查要点 1第三部分 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查要点 4一、桩基子分部工程 4二、基础分部工程 4三、主体分部工程 5四、建筑节能分部工程 5五、钢结构工程 6六、幕墙工程 6七、成品住宅装修 7八、建筑安装工程 8九、道路工程 8十、桥梁工程(含高架道路) 9十一、给水排水和污水处理工程 9十二、管道工程(含给水、燃气、热力) 10十三、竣工监督验收 11第四部分 主要节点抽查常见质量问题 12第五部分 站内统一意见 30一、桩基子分部工程 30二、钢结构(网架)工程 31三、幕墙工程 31四、外墙(屋面)节能工程 3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3-12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以下简称《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江苏省行政区划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装修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7-24
关于发布《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的通知铁建设(2005) 157号现发布《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另发单行 本),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由铁路工程技术标准 所、中国铁道出版社组织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韶二OO五年九月十三日 前言本暂行规定是报据铁道部《关干印发〈2003年铁路工程建 设规范、定额、标准设计編制计划〉的通短》(铁建设函〔2003〕 41号)进行编制的。本暂行规定编制过程中认真总结了我国铁路混凝土工程建设 的经验和教训,借鉴了国内外有关标准的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 的基础上,经反复审查定稿。工程技术人员
标签: 文件公告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9-01
国铁集团工电部关于加强穿(跨)越铁路营业线和邻近营业线工程方案等审查和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各铁路公司:为加强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和道路、人行过道和管道穿 (跨)越高速铁路营业线(200公里/小时及以上的铁路和200公 里/小时以下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及其相关联络线和动车 走行线、普速铁路营业线和邻近营业线工程等方案审查和施工安 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强化设计源头质量1. 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和道路、人行过道与高速铁路及其 相关联络线和动车走行线交叉工程应优先采用下穿铁路的方案。2. 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和道路上跨高速铁路及其相关联络 线和动车走行线的路基、桥涵地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