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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要点(2019年版)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1-23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要点(2019年版)第一部分常见开裂问题防治1.1地面开裂1.     垫层混凝土应配置抗裂钢筋,抗裂钢筋应设置定位措施。新近回填 基土上的混凝土垫层厚度不宜小于100mm,并应配置①6.5及以上双向钢筋 网片,钢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o2.     土层超过lm时,填充墙下应设置地梁,地面下应设置结构底板。 土层未超过lm时,填充墙下宜设置地梁或混凝土放大脚基础,地面下宜设 置结构底板。具体做法应经设计确定。3.     设

标签: 建筑政策 建筑质量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第三次修正)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1-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04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标签: 法律法规

2024年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环境污染防治提升行动方案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7-12

2024年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环境污染防治提升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环境污染防治水平,根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以及《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美丽重庆建设大会等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污染防治力度和深度,深入开展施工现场环境污染防治“大排查、大

标签: 文件公告

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1号2020年02月07日发布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8-25

《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已经2020年1月21日省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省长2020年2月7日   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治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扬尘污染防治应当遵循源头治理、规划先行,突出重点、防治结合

标签: 文件公告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要点(2019年版)(渝建[2019]198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年4月)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08-01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要点(2019年版)(渝建[2019]198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年4月)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要点(2019年版)》的通知渝建〔2019〕198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要点(2019年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水平,有效防治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市住房城乡建

标签: 文件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04-18

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噪声污染防治标准和规划第三章 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四章 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第五章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第六章 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第七章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九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本法所称噪声污染,是指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第三条 噪声污染的防治,适用

标签: 建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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