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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9-11-01
标签: 石油化工行业标准(SH)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4-10-01
4.1.5 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的消防水池、水塔和高位消防水池等应采取防冻措施。 4.1.6 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必须作为消防水源时,应有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的水量和水质的技术措施。 4.3.4 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灾情况下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要求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0m,当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m。 4.3.8 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4.3.9 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建筑施工 市政公用 装饰装修 建筑设备 城镇道路交通 城镇给水排水 城乡综合与工程防灾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6-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6-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9-08-01
5.3.7 江河、湖泊取水构筑物的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城市防洪标准。水库取水构筑物的防洪标准应与水库大坝等主要建筑物的防洪标准相同,并应采用设计和校核两级标准。 6.1.8 泵房的防洪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位于江河、湖泊、水库的江心式或岸边式取水泵房以及岸上取水泵房的开放式前池和吸水池(井)的防洪标准应符合本标准第条的规定; 2 岸上取水泵房其他建筑的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城市防洪标准; 3 水厂和输配管道系统中的泵房防洪标准不应低于所处区域的城市防洪标准。 7.1.7 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严禁与非生活饮用水管网连接,严禁擅自与自建供水设施连接。 7.6.9 生活饮用水的清水池排空、溢流等管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6-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6-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6-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4-05-01
4.1.2 制水工艺流程应根据原水水质、生产工艺对工艺用水的水质要求进行选择。 4.2.3 注射用水的水源应以纯化水为水源,并应采用蒸馏方法制备。 4.3.4 纯化水储罐和注射用水储罐的设计和选型,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纯化水储罐应采用无毒、耐腐蚀材料制造。注射用水储罐应采用优质低碳不锈钢制造。 2 纯化水储罐和注射用水储罐的罐盖、人孔和罐底阀门等零部件应设计为卫生连接的方式,并应便于拆卸和清洗。可拆卸零部件与罐体之间的密封材料应无毒、无析出物、耐高温、无脱落物。 3 罐体结构件不得有裂纹、开焊和变形,内壁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死角。 4 纯化水储罐和注射用水储罐的最低处应设置排放口,排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建筑设备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03-09-01
1.0.3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高于6度地区的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设施,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3.4.4 构筑物和管道的结构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具有明确的计算简图和合理的地震作用传递路线; 2 应避免部分结构或构件破坏而导致整个体系丧失承载能力; 3 同一结构单元应具有良好的整体性;对局部削弱或突变形成的薄弱部位,应采取加强措施。 3.4.5 结构构件及其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混凝土结构构件应合理选择截面尺寸及配筋,避免剪切先于弯曲破坏、混凝土压溃先于钢筋屈服,钢筋锚固先于构件破坏; 2 钢结构构件应合理选择截面尺寸,防止局部或整体失稳; 3 构件节点的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5-01
6.1.8 在使用腐蚀性和有毒化学药剂的场所,必须设置紧急淋浴洗眼器等安全防护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一般性有毒、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剂装卸、贮存和使用区域内,紧急淋浴洗眼器应按20m~30m设置一个。 2 在剧毒、强腐蚀性以及酸、碱化学药剂装卸、贮存和使用区域内,紧急淋浴洗眼器必须设置在事故易发处3m~6m内,并应避开化学药剂喷射方向布置。 3 紧急淋浴洗眼器应同层设置,不得越层使用。通向紧急淋浴洗眼器的通道应畅通无阻。 6.1.9 站内明沟应设置盖板。 6.1.10 在纯水站房化学药剂贮存和装卸区域,必须采取防止泄漏的化学药剂漫流或进入室外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的措施。 6.3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2-02-01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02-01-01
标签: 水运工程行业标准(JTS) 水运工程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22-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