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51158-2015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6-06-01

6.4.8 架空线路与其他设施接近或交越时,间隔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杆路与其他设施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的规定。 2 架空光(电)缆在各种情况下架设的高度,不应小于的规定。 3 架空光(电)缆交越其他电气设施的最小垂直净距,不应小于的规定。 7.4.12 架空电缆线路与其他设施接近或交越时,其间隔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条的有关规定。 8.3.1 年平均雷暴日数大于20天的地区及有雷击历史的地段,光(电)缆线路应采取防雷措施。 8.3.5 在局(站)内或交接箱处线路终端时,光(电)缆内的金属构件必须做防雷接地。

标签: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GB) 勘察设计

1 2 3 4 5 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