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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地区既有建筑外套结构抗震加固技术导则》通知 京建发〔2012〕330号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3-12-13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各区县规划分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委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1〕32号)和国家、本市现行规范标准的规定,组织编制了《北京地区既有建筑外套结构抗震加固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采用《导则》第四章规定的方法进行抗震加固设计的,实施责任主体应当提前告知属地区县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县领导小组办公

标签: 文件公告

海南省住建厅:符合这3个条件建企,落户一次性奖励2000万!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2-04

近日,海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海南省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提出:企业落户奖励: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从省外迁入我省的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且在我省纳统建筑产值达到20亿元的,给予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晋级奖励:对注册地在我省的建筑业企业,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晋升为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企业增产奖励:对注册地在我省的建筑业企业,以2019年以来纳统的最高年产值为基数,企业2023年每净增产值达到1亿元,给予30万元奖励,奖励不超过200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通知冀价经费字[2002]6号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10-31

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经费字[2002]6号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经费字[2002]6号省建设厅:你厅《关于调整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结合我省实际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凡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具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和建材产品质量检测职能的质量检验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和建材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并按附表所列的177项收费标准向委托单位收取检测费。二、各级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要严格按照新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三、各收费单位应及时到物价部门变更收费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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