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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7-03
6月26日,河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取得北京市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人员随疏解企业在雄安新区注册的通知》(冀建人教〔2024〕10号)。经请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自发文之日起,取得北京市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资格随北京疏解企业到雄安新区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入雄人员),符合相关条件后,可申请在雄安新区注册。截至目前,多省市实现二建跨地区注册执业!京津冀:注册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建筑业企业中的二级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京津冀区域内承揽工程项目。沪苏浙示范区:二级建造师等由沪苏浙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合格标准、统一证书样式,取得的证书可在示范区内任一省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7-01
被人举报取消成绩张工,女,1996年参加工作,一直从事网络建设、设计、施工和运维工作。张工2013年通过的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基础考试、2014年通过的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专业考试。2019年3月4日,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接到群众现场实名举报,反映邢台考生张工存在使用虚假单位资质骗取考试资格的行为,河北人事考试中心委托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调查核实:“被举报人张**,其1996年至2018年在**县联通公司工作,与群众举报情况一致。河北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和河北省**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分别对报考单位有关情况出具了加盖公司公章的《情况说明》,均表示并未与张**签署劳动合同”。据此,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1-07
12月28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明确:①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②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9月15日前届满的,企业申请延续时,可选择申请资质证书延续5年有效期或1年有效期。申请1年有效期资质证书的,暂不对企业的注册建造师等进行核查。官方公告如下: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为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10-04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9-14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4-22
近日,黑龙江住建厅对40名二级注册建造师下发了《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原文如下:我厅于2023年10月对我厅核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开展了核查工作。通过社保数据比对,发现孙井民等99名二级注册建造师存在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的情形。上述人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我厅按照上述人员在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的地址及联系方式,通过邮政挂号信方式寄送了《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截至2024年3月28日,经查询邮寄状态,仍有40名人员未签收或非本人签收,请列入名单人员自公告之日起30内到我厅领取《撤销行政许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1-12
日前,天津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衔接对应工作的通知》。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取得数字工程师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直接认定为工程师;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评审具有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的职称评价。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系列副高级职称;取得特级技师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5年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系列正高级职称。取得数字工程师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直接认定为工程师;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评审。在本市从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11-08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1-04-21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2-10-08
高级工程师答辩题一、公共题(关于政策、法规)一、工程招标的大体条件是什么?哪些工程建设项目必需进行招标?(《招标投标法》)工程招标须具有下列条件:(1)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2)工程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3)施工招标的,应有知足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探、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需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
标签: 其他施工资料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20-03-01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06-18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4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5报验申请表 6进场主要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报审表 7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 8砼浇筑报审表 9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10设计变更、洽商费用报审表 11( )月完成工程量报审表 12( )月支付汇总表 13工 程 签 证 单 14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15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 16费用索赔申请表 17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18原材料、构配件检验取样见证单 19砼、砂浆试块取样成型见证单 20工程竣工报验单 21( )月工、料、机动态表 22工 程 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