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公众号
+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04-22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1-12-28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1-20
1月19日,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近日,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 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周志亮先生递交的辞任报告。周志亮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 龄,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执行董事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提 名委员会主任职务。公司董事会收到非执行董事郭永宏先生递交的辞任报告。郭 永宏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非执行董事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质量安全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周志亮先生、郭永宏先生的辞任 未导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 作。周志亮先生、郭永宏先生在相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03-04
据重庆市纪委监委2月28日消息:市政协人资环建委主任程志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公开简历显示,程志毅,男,汉族,四川南部人,1963年2月生,大学,理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程志毅一直在重庆工作,曾任: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处处长,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重庆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等职。2016年7月至2021年8月,他任重庆市江津区委书记,后转任重庆市政协人资环建委主任。2023年6月相关报道显示,他还任重庆市委主题教育巡回指导一组组长。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22-11-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21-12-01
标签: 产品建材国家标准(GB)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10-09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4-10-12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光伏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专业机构: 为认真落实《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加强光伏产业标准工作顶层设计,我们组织编制了《光伏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4年8月24日 光伏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 一、产业发展概述 光伏产业是利用光生伏特效应,将光能直接转化为电能的太阳能电池及上下游产业
标签: 电力工程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5-09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20-08-15
标签: 水利行业标准(SL)
类别:资料发布时间:2021-10-26
目录第一章 施工组织设计4第1节 第一节项目经理部的组成51、 一、组织机构:52、 二、项目经理部各室、组职责83、 三、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组成9第2节 第二节施工部署及总平面布置101、 一、施工部署102、 二、总平面布置123、 三、临时用地表13第3节 第三节施工方案141、 一、总体方案142、 二、具体施工方案15第4节 第四节施工组织及进度计划33第5节 第五节施工技术措施及使用新工艺、新技术的可行性371、 一、施工技术措施372、 二、使用新工艺、新技术的可行性39第6节 第六节主要材料、构配件计划401、 一、主要材料、构配件计划表402、 二、材料投入计划保证措施42第
标签: 园林景观工程 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6-07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12-09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2-11-29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6-12-22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3-08-14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3-11-11
11月7日,四川省住建厅官网发布了关于继续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为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经研究,决定继续延长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由我厅核发的建筑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二、由市(州)、扩权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等资质(不含专业作业备案资质),仍按《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川建审发〔2023〕41号)执行。三、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四
标签: 建筑业新闻
类别:问答发布时间:2024-01-16
类别:规范实施时间:2016-12-22
类别:建筑新闻发布时间:2024-10-02
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第三十一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具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没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建设单位应当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支付预付工程款,比例不得低于合同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已确认的当期施工过程结算文件支付工程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合同约定的进度款的百分之八十五。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建设单位不得以建设工程未完成审计为由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比例不得低于工程结算总价的百分之九十。承包单位采用担保、保
标签: 建筑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