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大气的环境保护
2023-01-01 22:42:00
分类:施工项目管理
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应严格遵守《中华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地方有关法律、规定。施工现场采取有效防尘抑尘措施,控制场地内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废气排放。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应釆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
(1)施工现场设置砂浆搅拌机,机棚必须封闭,其封闭率达100%,并配备有效的降尘防尘装置。
(2)水泥和其他易扬尘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入库率达100%,使用过程中采用有效的防尘措施;施工现场渣土、砂、石应成方堆放,并进行苫盖;土建主体施工、建筑物外侧应使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
(3)施工现场道路硬化率达100%。地面采取抑尘措施,派专人负责洒水降尘。大面积的地面、坡面、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用覆盖或固化的抑尘措施。
(4)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5)清洁模板和绑扎好的钢筋内的锯末、灰尘、垃圾时要使用吸尘器,不得使用吹风机,清除后将垃圾应装袋送入垃圾场分类处理。
(6)在采用机械剔凿作业时,必须有防粉尘飞扬的控制措施,可用局部遮挡、掩盖或水淋等降尘措施。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备防护用品;高层建筑、桥梁的垃圾清运应使用袋装或容器吊运,严禁向下抛撒。
(7)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理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8)拆除旧有建筑时,应随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并应遵循拆除工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