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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文件阅办

2023-01-02 22:31:00

分类:施工项目管理

1)文件经项目经理部领导批阅后,需有关部门办理的,由资料员做好记录并负责将文件资料送交相关部门,各部门做好登记工作后,交有关人员办理并负责督促及时阅办。

2)各部门阅办的文件,应及时处理,传阅的文件在各部门停留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天、最长不得超过两天,需办理的文件在部门停留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办文时间较长或较重要的文件,办文部门可将文件复印留存,原件退回资料员处。

3)涉及密级的文件须妥善保管,并在办公室阅办。阅办人要注意文件的安全、保密、完整、避免遗失。不得私自带入公共场所、家中或转借他人,不得擅自复印、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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